(通讯员 王莹)俗话说得好,远亲不如近邻。而大冶男子张某(1980年生,陈贵人)竟因邻里间几句“戏谑”的话心生恨意,持菜刀将“熟人”郭某身上多处划伤。8月27日,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大冶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8月26日晚8时许,大冶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东风路街道东四巷有人打架。民警柯春财等人立即赶到现场。

  据了解,当天晚饭后,张某、郭某等5人围坐在邻居曹某家门前的长凳上聊天,不知怎的,因一时口语上的“失误”,张某、郭某发生了争执,继而对骂,且越演越烈,二人很快相互推搡起来。

  一时间,张某失了上风,喝了点酒的他气急败坏地冲进曹某家厨房,操起一把菜刀趁郭某不注意时将其手臂和背部划伤,众人见此连忙上前阻止,曹某更是一把将张某手中的菜刀夺走,并呵斥了张某。

  原以为张某、郭某二人在众人的劝说下会就此“休战”,谁知,没过一会,张某越想越不服气,再次起身跑到曹某家厨房拿出菜刀追赶郭某。因担心场面无法控制,曹某报了警。

  了解情况后,柯春财等人依法将张某、郭某二人带回派出所,待二人冷静后,民警分别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张某也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庆幸没有酿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黄石市公安局

  责任编辑: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