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广东、江西高校学费上涨,内蒙古、海南通过调整方案,湖北不在此次调整之列

  □本报记者 张衡

  “真不巧,今年上大学就遇到上调学费。但如果教学环境、奖学金、住宿条件也能同步提高,还是能接受的。”7月16日,家住武汉、今年报考广东一高校的李同学向长江商报记者表示,如被录取,他会争取多拿奖学金,减轻家里的负担。

  日前,广东、江西等地已经确定今年执行新的高校学费标准,其中广东高校学费上涨20%左右。内蒙古、海南等地也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山东省则提出,将在三年内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实施范围。继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调整公办高校学费,时隔两年,或迎来新一轮高校学费上涨潮。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荣教授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少高校学费定价已较长时间未调整,在办学过程中面临着成本增加、经费不足等难题。涨学费虽具备一定合理性,但学费如何涨、涨多少需谨慎,不仅要考虑民众的负担,还应做到事先告知,力求‘涨在明处’。”

  多省出台高校学费调整方案

  7月8日,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公布2016年最新学费标准。作为高水平建设大学和建设学科,该校调整后,文科专业学费每年606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6850元,相比去年,分别了上涨了1500元和1690元。艺术类专业未变化,仍为10000元/学年。

  6月中旬,广东省印发了《广东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学费的通知》,广东公办普通高校整体学费标准提高20.2%,其中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上调16.7%左右,将从2016年秋季开始执行。

  广东省发改委解释:之前的学费标准制定于2000年,已执行了16年,本次调整是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投入、物价水平、居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的前提下确定的。

  2016年秋季新学年起调价的还包括江西。调整后江西省公办普通高校平均学费为每年4000元,比现行的3910元学费水平提高2.3%。具有博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在学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具有硕士培养资格的高校本科专业学费可上浮10%。

  江西省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这次高校学费调整主要是对搬迁至昌东瑶湖、昌北红角州前湖的高校与其他高校学费差异情况进行结构性调整。同时该省高校生均培养成本比以前有了大幅提高。

  除上述两省外,内蒙古、海南等地也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山东省则规定,将在三年内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实施范围,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

  多渠道解决高校经费不足问题

  长江商报记者了解到,2007年国务院发出“限涨令”,要求5年内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的相关标准。2013年“限涨令”到期,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10余省份调整公办高校学费。

  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别敦荣教授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不少高校学费定价已较长时间未调整,在办学过程中面临着成本增加、经费不足等难题。别敦荣指出,公办院校经费仍主要依赖政府,但现在政府拨款增长的幅度较成本增长相对缓慢。

  2014年江西省高校培养成本平均为每人每年1.91万元,而江西上一次高校学费调整要追溯到2003年。别敦荣建议,高等教育本身是高投入,而高等教育对整个社会也是有益的。高校在弥补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上,需多渠道解决,这其中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助、企业赞助、合作办学等方式筹集。

  “如果只提价而教学质量不提高,学生及学生家长就会有意见,社会也会有意见。”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范先佐教授认为,高校学费不同于一般商品价格,高等教育是经济社会的组成部分,不能简单看待成本,以成本来调价。学费涨了,高等教育的服务质量也要同时提高,学生要学到真才实学,增长知识,更应适应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湖北已实现清单管理不在此次调价之列

  多位专家在接受长江商报记者采访时提到,高校财政应进一步公开,要告知学生学费所包含的每一项内容及用途。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范先佐表示,调价的原因、办学成本是多少,学校要对家长和社会讲清楚。

  如何确保学费使用透明?广东省发改委对此次学费调价做出明确要求:上调学费后增加的收入,不能用于偿还学校历史债务;高校需公开使用明细账目;压缩三公经费,确保增加的学费收入用于学生培养。

  湖北省虽不在此次调价之列,但也对高校收费作出了具体规定。近日,湖北省物价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关于高校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决定在全省高校全面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此次清单管理的内容涉及学费、住宿费、考试费、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其中,代收费项目主要包括教材费、学习生活用品费、军训服装费等。

  “针对公办高校本科重点专业的学费问题,我们要求重点专业的学费标准与一般专业的学费标准相比,上浮不能超过30%,全校重点专业数量不能超过总专业数量的30%。”湖北省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的特色专业,高校应优先列入当年重点专业招生范围,但在学费政策上不得突破“两个30%”的比例规定。

  湖北省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民办高校)、成人高校对在校学生收取的所有费用均纳入收费目录清单管理范围。未列入清单或未落实提前公示要求的收费,学生有权予以拒付,并向价格、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多省高校学费调整方案

  广东

  公办普通高校整体学费标准提高20.2%,其中高职院校学费标准上调16.7%左右

  江西

  公办普通高校平均学费为每年4000元,比现行的3910元学费水平提高2.3%

  内蒙古、海南

  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

  山东

  三年内扩大高校学分制收费实施范围,到2020年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