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荆门市纪委消息:经荆门市委批准,荆门市纪委对荆门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原副局长邹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邹平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堵口;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投资获利情况;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车辆牌照办理、车辆交通违章消除、变更戒毒强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中,邹平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车辆牌照办理、车辆交通违章消除、变更戒毒强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已涉嫌犯罪,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款物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邹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荆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荆门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邹平开除党籍和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荆门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