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荆州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7年4月1日(星期六,工作日)16:50左右,荆州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局副局长王赛龙与荆州区林业局主任科员黄林,荆州区公安分局御路口派出所社区警务中队副中队长聂勇、御路口派出所民警徐红武在荆州城区某餐馆“带彩”娱乐,被荆州区纪委、荆州区公安分局联合检查组当场发现。王赛龙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黄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聂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和免职处理,徐红武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2、2017年4月6日(星期四)15:10左右,华中农高区太湖港管理区(农场)党委副书记李清秀与太湖港管理区(农场)党委委员、副主任(副场长)杨远清、太湖港管理区(农场)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罗运武、太湖众擎水产公司总经理周国强在荆州区八岭山镇某农庄“带彩”娱乐,被荆州区纪委、荆州区公安分局联合检查组当场发现。李清秀、杨远清、罗运武、周国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15:30左右,监利县朱河镇崔琪村党支部副书记崔楚才与三名社会人员在朱河镇某酒店“带彩”娱乐,被监利县纪委、监利县公安局联合检查组当场发现。崔楚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邓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