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湖北省纪委集中通报30起典型案例

  黄石

  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4年1月至2016年4月,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原党支部书记、所长李福安,与时任大冶市公安局拘留所党支部副书记、政治教导员胡炳阳商定,违规用账外资金超标准发放津补贴。李福安、胡炳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被追缴。

  2、2017年5月3日,大冶市茗山乡经济发展办主任、农办主任袁敦禄,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追缴。

  3、2016年2月,阳新县黄颡口镇正科级干部舒克锦,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追缴。

  4、2017年春节期间,阳新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下属兴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负责人程时华,违规使用公车用于拜年等私人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用被责令退赔。

  5、2017年6月23日,黄石市西塞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萍,借办理公务之机使用公车送女儿上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用被责令退赔。

  6、2016年11月,黄石市西塞山区绿化管理处园容队队长李从香,违规为亲属操办丧事,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被追缴。

  7、2017年4月14日,黄石市下陆区东方山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黄玉珍,安排社区工作人员驾驶公车办理私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车使用费用被责令退赔。

  8、2015年7月至2016年2月,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舒垅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时雄,虚报工程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吃喝,违规收受私企老板赠送礼品,违规接受私企老板宴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费用被责令退赔,违规收受的礼品被追缴。

  荆门

  通报6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2016年9月,京山县雁门口镇郑岭村党支部委员、村财经委员郑军涛,以维修道路名义将洪灾救助资金打到亲戚朋友账户上,经镇政府督促后才将资金收回并发放给受灾农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3月10日,沙洋县高阳镇沙山村代理会计肖必华,擅自挪用扶贫项目资金,用于支付该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5年5月,沙洋县李市镇蒋台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张龙,未认真审核某低保户家庭收入,导致其违规纳入低保并领取低保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2016年8月,钟祥市丰乐镇前锋村在低保评定工作中因存在对政策把握不够精准、标准尺度不一,分指标、一户一保等问题被督导组通报后,前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杜启春未按政策规定及相关要求进行整改,仍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再次申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丰乐镇民政办负责人张清芝,在重新审核该村资料时未认真把关,导致整改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