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善桥(资料图)刘善桥(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5月7日电(刘帆)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河南检察机关依法对政协湖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原副主席刘善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刘善桥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河南省南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刘善桥利用其担任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黄冈市委书记、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系十八大后湖北省第三位落马省部级官员

  2017年6月26日,新华社发布消息称,刘善桥涉嫌严重违纪正接受组织审查。7月12日,新华社再次发布消息,据中央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证实,刘善桥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现正在按程序办理。9月18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称,刘善桥严重违纪被“双开”。

  经查,刘善桥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亲属收受财物,搞权色、钱色交易;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2017年9月25日,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刘善桥涉嫌受贿罪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据媒体报道,刘善桥是十八大后湖北省第三位被查的省部级官员,在其之前,湖北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和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先后落马。

  2015年4月17日,陈柏槐因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2015年12月9日,郭有明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被举报离开黄冈前突击提拔60名处级干部

  公开资料显示,刘善桥生于1956年11月,从2013年年初开始担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一职。此前,他曾在随州市、宜城市、枣阳市、襄樊市、黄冈市等5个地市工作,其中,刘善桥在随州市和黄冈市工作的时间最长。

  有媒体报道,刘善桥由黄冈市委书记调任湖北省政协副主席不久,就不断有人实名举报其在黄冈任职时的问题,指称其卖官、重用亲信,离开黄冈前突击提拔60名处级干部。

  刘善桥还曾公开表示自己“爱学习”,自己每天晚上坚持学习一个小时。“我是农村长大的,从办事员干起,到村长、副乡长、乡长、乡党委书记、副县长,一直干到市长,在农村基层岗位上工作了30年,我觉得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对一个基层干部太重要了。”他还介绍过自己的学习方法:“我有4个本子,读书笔记本、学习心得本、工作笔记本、数字典型本。”

  然而,这位自称“爱学习”的官员,却忽略了一项最重要的学习——党纪党规。

  刘善桥简历

  刘善桥,男,1956年11月生,汉族,湖北随州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08月至1979年04月,任随县高城公社中学教师、广播站办事员、企管站会计、办公室办事员。

  1979年04月至1984年03月,先后任随县高城公社团委副书记,团县委办事员、副书记、书记。

  1984年03月至1990年01月,任随州市南郊办事处、尚市镇党委书记(其间: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襄樊市委党校大专班脱产学习)。

  1990年01月至1994年11月,任随州市副市长。

  1994年11月至1996年08月,任宜城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6年08月至1997年01月,任枣阳市委书记。

  1997年01月至1998年04月,任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98年04月至1999年08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枣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其间: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1999年08月至2002年11月,任襄樊市委副书记(其间: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党校中青班培训)。

  2002年11月至2003年01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3年01月至2006年07月,任黄冈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6年07月至2006年08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长。

  2006年08月至2007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

  2007年01月至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01月,任黄冈市委书记。十八大代表,十届湖北省委委员。

  2013年01月当选省政协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摘自湖北省政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