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黄梅县杨柳湖渔场虚报套取补贴25.33万元的问题

  经查,2013年至2014年,黄梅县水产局主管的国有杨柳湖渔场有养鱼水面1000余亩,每年全部向外发包,无人种植粮食作物。但该渔场以行政管理人员、职工及家属的名义申报国家惠农补贴,套取国家补贴资金25.33万元。

  杨柳湖渔场原场长黄周正因骗取种粮补贴被检察机关刑事拘留。黄梅县纪委给予杨柳湖渔场场长胡铁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县水产局总工程师蔡建斌、县农业局副局长桂花酒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县水产局局长张忠于、县农业局局长李根雄作出书面检查,对县财政局商贸股股长洪涛进行诫勉谈话,对财政局副局长胡峥嵘实行工作约谈。黄冈市纪委对黄梅县委常委、副县长王秋华和副县长许正清、主持县财政局工作的九江长江大桥公路桥管理局副局长梅新阳实行工作约谈。

  12.随县万和镇石板河村村委会委员晏金贵虚报面积骗取种粮补贴1.5万元的问题

  经查,2013年,石板河村村委会委员晏金贵将未种植任何农作物的101亩地,以种水稻、小麦为名申报套取补贴资金0.91万元;2014年,晏金贵又采取多报30亩水稻、37.1亩小麦的方式套领补贴资金0.59万元。

  万和镇纪委给予晏金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镇农技中心主任谢刚、镇财经所主任吴建中、石板河村党支部书记齐泽民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财经的镇政协联络处主任钟安静进行诫勉谈话。随县纪委分别对副镇长宋青山、县农业局局长彭友树、县财政局局长范延安进行诫勉谈话。随州市纪委对副县长刘银洲进行诫勉谈话。

  13.仙桃市港航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忠虚假申报骗取农作物补贴0.96万元的问题

  经查,2013年,仙桃市港航管理局工作人员王忠要求沙湖镇尧邦村会计刘绪红帮助其本不能享受补贴的96亩林木申报补贴,刘绪红将王忠虚报为尧邦村村民,申报96亩小麦和96亩棉花补贴,镇财政所专管员欧四全审核通过,致使王忠骗取0.96万元的种粮补贴款用于个人购买农资。

  仙桃市沙湖镇纪委给予刘绪红党内警告处分,市交通运输局给予王忠行政记过处分,市财政局给予欧四全行政警告处分。

  14.天门市干驿镇苏畈村虚报面积套取种粮补贴2.29万元的问题

  经查,2010年至2014年,苏畈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生兵以虚报面积的方式,套取国家种粮补贴2.29万元。

  干驿镇纪委给予韩生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村党支部副书记邓祥胜党内警告处分。市财政局给予镇财管所专管员鲁仲先、镇财管所副所长沈方明行政警告处分。天门市纪委给予干驿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张龙翔、专管员彭进军党内警告处分,对副镇长胡爱军进行诫勉谈话。

  15.潜江市张金镇高口村党支部书记刘柱虚报骗取粮补资金1.28万元问题

  经查,2011年至2013年,张金镇高口村党支部书记刘柱虚报水稻小麦40亩,套取粮补资金0.64万元;以其弟弟的名义虚报水稻小麦40亩,套取粮补资金0.64万元。

  张金镇纪委给予刘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镇农技服务中心主任代觉堂、镇农办原主任王文灿、镇经济开发区农村工作局副局长田金党内警告处分。潜江市纪委给予张金镇农村工作局局长陈义洲党内警告处分,对市财政局副局长郭培虎、市农业局总农艺师李小平进行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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