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从省委组织部获悉,各地坚持实绩标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去年11月至今年2月,宜昌市委根据干部实绩专项考核结果,分四批对19名实绩排名靠后、群众意见较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进行了调整。

  这19名干部中,市直单位“一把手”1名,改任非领导职务;高校正县职干部2名,均予免职;市直单位副县级干部11名,免职4人,改任非领导职务3人,提前退休3人、调离岗位1人;县市区领导班子副职5人,免职1人,其余或改任非领导职务、或提前退休、或调离岗位。

  该市将这19名干部分为六类:不敢担当、履职不力,如某学院副院长,分管工作排名长期靠后;看摊守业、激情衰退,如某市直单位局长1年内5次调整班子成员分工;人岗不相适,如某管理局局长,对职工诉求屡次搪塞、民怨很大;

  作风不实、群众认可度低,如某单位副会长,对职务安排不满意,工作长期不在状态;组织观念淡薄,如某单位副主席、80后干部个人修养较差,经常和班子成员闹无原则纠纷;律己不严、标准不高,如某副局长公开发表不负责任言论、不如实填报个人事项。

  据介绍,为确保察实绩促担当,市委派出6个专项考核组,用两个多月时间,对全市139个县级领导班子、1325名班子成员、2967名市直和县市区正科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核,考核采取先考后核、两轮谈话、综合研判、同步调整、跟踪管理的闭合路径,形成了解决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能下”问题的“宜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