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昨日通报一起“廉洁”案例,今年1月28日,来凤县法院干警张明勇收到一条“莫名其妙”的500元充值短信,原来这是一年前他办的一件案子当事人送的“感谢费”。“谁给我充了500元话费?难道是输错了号?”张明勇想起一年前的一桩旧案。2015年2月,来凤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受理了一起向某申请执行案件,此案由张明勇所在的执行裁决庭办理。最终,该案最大限度地将向某申请执行的标的款分期分批执行到位。向某为表感激多次想请张明勇吃饭给他送礼,但都被张明勇拒绝。

  原来,几次吃请被拒后,向某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在张明勇不知情的情况下,给其手机充值了500元话费以示答谢。

  弄清事情真相后,张明勇当日下午就主动向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并拿出500元现金,请院纪检监察部门退还给向某。该法院纪检监察部门通过与向某沟通,指出其间接向执行人员送礼金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及严重后果,退还了500元话费,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