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不慎遗失后,突然收到银行短信,说自己新办了张银行卡,再到银行查询才知,足足多了9张。面对这样的突发状况,在汉口打工的刘女士焦虑不已,她迫切希望将自己账户内的10万多元冻结以免被人转移,可派出所拒绝立案,银行也无法操作。

  9月4日,刘女士在武汉市第十一医院附近办事时,不慎将身份证弄丢,她发现后很快回到蔡甸老家办理了挂失手续,由于没有办理加急,她必须等到10月17日才能拿到新身份证。

  12日,她的手机突然收到一条“成功开卡”的短信。刘女士一查才知道,有人拿着她遗失的身份证,先后在武汉、黄冈开了9张储蓄卡。

  刘女士想到自己存折里还有十多万元存款,如今新身份证没办下来无法取出,顿时担惊受怕起来。银行方面建议刘女士尽快报警。

  不过,她先后几次去住所附近的唐家墩派出所报案,却都被告知此事不属于案件,无法立案。而银行方面拿不到派出所的立案回执,也不敢擅自冻结这笔存款。

  昨天,唐家墩派出所民警解释,刘女士的身份证属于遗失,不属于被盗,如今也没造成实际损失,没构成立案的条件。

  民警还表示,刘女士的身份证在被冒用前已经挂失,如今被人办了多张卡,责任在于银行审查不严,即便产生损失,也应该由银行负全部责任,建议与银行继续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