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低保公示名单引发争议
街道回应:按新政策办理,合乎程序
市民政局称:不能一刀切,还应考虑家庭经济能力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如果比尔·盖茨的姑娘是重度残疾,她名下也没有财产,如果按照公示栏里的标准执行,她不是也能办理残疾人低保?”这两天,塔子湖街道办的一则低保户公示名单引起了辖区居民的质疑:名单中有两个低保对象,因为较重的残疾程度,获得了低保资格。但是这两个低保户,都住在面积宽敞的复式楼里,他们是否有资格申请低保?
昨天,记者先后走访社区、街道办和武汉市民政局,对居民的质疑和相关具体政策进行了采访。
[街道办回应]
按新政策办理,合乎程序
昨天,记者来到叶女士所在小区,在社区服务中心的低保公示栏中,确实看到叶女士所说的那份名单。
记者找到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希望核实名单中的人员情况,工作人员表示应该由塔子湖街道办负责回应。
随后,记者来到塔子湖街道办事处。经过协调,街道办工作人员陪同记者返回社区服务中心,向记者介绍了相关情况。
该社区负责低保办理事宜的工作人员拿出一份由武汉市民政局出具的文件,表示名单上的低保人员都是按照这份文件进行登记和审核办理的,符合政策和程序。
该工作人员说,根据武汉市民政局2016年2月份出具这份文件,辖区内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和精神残病人可以向社区申请,办理单独全额最低生活保障。
“以前,残疾人办理低保,会考察他的家庭经济条件。这项新政策出来之后,申请单独低保,就只考察他个人的经济条件,不再考察家庭条件。”这名工作人员介绍,叶女士质疑的这两个残疾人,名下都没有房产和其他财产,也没有经济收入,其中一人跟父母居住,由父母照顾生活,另一人父母双亡,住在姐姐家,由姐姐一家照顾。
“他们住的确实是复式楼,面积也比较宽敞,但房产的所有权都不在他们个人名下。他们个人相关条件符合办理残疾人单独低保的审核要求。”该工作人员说,低保名单中的小王,其父亲是做建筑工程生意,名下有房产和车辆,以前也曾为小王申请办理低保,但当时的政策要考核家庭经济条件,未能办理,这次新政策出台之后,社区才在其申请之下为小王办理了低保。
随后,工作人员还带领记者到了小王家里了解情况,小王的父亲介绍,小王从小有精神障碍,目前智力只达到1岁小孩的水平,家里确实是做建筑工程生意,但最近一年生意不好做,妻子全职在家照顾两个孩子。
[民政局]
新政策不能一刀切,
被质疑对象会经民主评议最终决定
昨天,武汉市民政局工作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申请残疾人单独低保办理时,不能一刀切地只考察其个人的财产情况,还应该考虑总体的家庭经济情况。
该工作人员介绍,市民政局去年确实出台了一份文件,其中对残疾人单独施保条件进行了明确,其中对申请低保的残疾人要求审核收入情况。“收入里面细分出了一个要求,就是‘无转移性收入’。这一条要求的目的,其实就是为了限制申请人的家庭经济条件。比如市民质疑的这个申请人,本人确实没有任何财产,也没有其他收入,但是家庭经济条件良好,足以照顾他。家里承担他的生活费用,其实就是转移性收入。这部分收入足够支撑其生活的,应该就不符合申请条件。”
该工作人员说,目前从国务院、省政府以及地方政府,还有中央残联和地方残联,对残疾人生活保障问题出具了很多政策文件,目的都是为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提供生活保障。但这些文件相互之间有少许的差异,基层工作人员在执行的过程中,可能会因理解不同,审核的标准也有稍微的不同。“一般情况,目前各个区在为残疾人办理单独低保的时候,都会考虑其家庭情况。实际上,也有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把对残疾人生活的最低保障政策,当成了福利政策,把残疾的家庭成员单独成立户口,来申请低保。但低保是为了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而不是福利。”
该工作人员说,民政局这次出台的新政策,是对残疾人群体的覆盖面增加了,但在审核上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不能一刀切执行。“比如说,有些残疾人家里条件很好,单独申请低保的时候就不能仅仅审核他名下是否有财产;有些残疾人,没有任何劳动能力,没有任何收入,但是名下有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一套房子,也不能简单的因为这套房产取消他的申请资格。”
该工作人员表示,低保名单会在社区和街道办公示,市民产生质疑的,街道办和区民政局里可以通过民主评议进行筛查,对街道办和区级审核不认可的,也可以向市民政局反映。
[居民反映]
两个低保户住着宽敞复式楼
读者叶女士向晚报热线反映,她是塔子湖街辖区内某小区的居民,最近在小区的公示栏里,看到一份最新公布的低保户名单,名单里出现的两个名字让她感到疑惑:这两个人家里条件都还不错,怎么能办低保?
叶女士说,这两人跟她同住一个小区,她对这两家人的情况比较了解,所以才会产生质疑。“他们俩确实有精神残疾,没有劳动能力,要靠家里照顾。但是他们住的都是宽大的复式楼,家人的收入也不低,有房有车的,怎么要吃低保。”叶女士说,按说这两人都是真实的残疾,个人无法工作挣钱,只能靠外人照顾才能生活,能办理低保,也算是好事,她原本不该干涉。但是,低保政策是为那些没有生活保障的人群提供生存保障,资源有限,如果条件较好的人群也办理了低保,就会挤占资源,对那些真正有需要的人来说,低保名额被挤占,一家人的生活就会遇到困难。
“更重要的是,他们两家的情况,小区邻居们都知道。在旁人看来,家庭经济条件这么好的人却办了低保,有些条件差的,却还在自食其力、摆摊挣钱,大家会怎么想?大家会觉得不公平,甚至会怀疑有猫腻。这样的影响多不好?”叶女士说,她也只是从普通小区居民的角度,看到公示名单时产生了质疑,希望社区和街道办能将相关政策也进行公示和解释,以免大家产生误解。
叶女士还向记者展示了两张她拍摄的照片,照片中公示栏的名单里清晰注明了这批低保对象的姓名、残疾程度、住宅地址和办理低保的时间。叶女士建议,记者可以根据照片中的地址,到这两户人家家里实地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