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央企武汉钢铁集团(以下简称“武钢集团”)反腐风暴中落马的孙文东,其案情近期又进一步被披露。
落马时,孙文东担任武钢集团控股的上市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钢股份”)副总经理。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日公开的《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吴志杰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武钢股份原副总经理孙文东收受武钢一铁矿石供应商100万贿赂款,从而帮助该供应商获得铁矿石采购配额计划。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这是孙文东案被公开的第二位行贿人。2017年2月20日,向孙文东行贿500万的河南籍商人武东生,一审被判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2015年4月13日晚间,老牌上市钢企武钢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副总经理孙文东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孙文东的落马,曾被媒体称为武钢集团反腐风暴的起点,其亦曾是武钢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邓崎琳“核心团”成员之一。
孙文东落马一年多后,2016年5月11日,给孙文东行贿百万的吴志杰被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拘传。
《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吴志杰单位行贿一审刑事判决书》还显示,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吴志杰是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明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6月,经营范围为金属材料、五金交电、耐火材料、矿石炉料等产品的销售,是武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简称国贸公司)铁矿石供应商之一。
2006年,吴志杰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孙文东。是时,孙文东担任武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国贸公司总经理。在国贸公司下达铁矿石采购配额计划时,为了能够得到孙文东对星明公司提供帮助,吴志杰于2007年春节前和2008年春节前,两次将其从公司领取的人民币各50万元送给孙文东,共送给孙文东100万元人民币。
在孙文东的帮助下,星明公司获得了国贸公司的铁矿石采购配额计划,从该业务中谋取了利益。2016年5月11日,吴志杰因涉嫌行贿被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拘传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曾任国贸公司原料部部长的景某的证言称,星明公司能在国贸公司立户,孙文东对其提过关照。孙文东上任之后对供应公司做了大量调整,经孙文东审批后才能立户或保留立户资格。
孙文东的证言称,其曾任武钢集团总经理助理兼国贸公司总经理,星明公司主要从事铁矿石销售业务,2006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吴志杰。其在任国贸公司总经理期间,让国贸公司照顾过吴志杰的生意。2007年春节前、2008年春节前,星明公司老板吴志杰每次送给其现金50万元人民币。
法院认为,被告单位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其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被告人吴志杰是被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了被告单位的利益,向他人行贿人民币100万元,依法应当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辩护人关于被告人吴志杰具有坦白情节,系初犯、偶犯,其犯罪行为没有给国家、企业造成损失,犯罪情节轻微,请求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
2017年6月30日,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对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吴志杰单位行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单位湖北星明工贸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被告人吴志杰犯单位行贿罪,免予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