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清明节、五一假期 高速免收小客车通行费
据中新社电 3月28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吴春耕,新闻发言人毛健围绕“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效率,降低交通运输物流成本”介绍有关情况。
毛健介绍,根据2012年国务院印发实施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收费公路免费通行的时间范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
根据这个文件的精神,“清明”以及五一”期间,收费公路对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免收通行费,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时段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
责任编辑:张君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