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强又弱的女性们
刘政的律师事务所里,经常有80后前来咨询。一天,父亲一个朋友的女儿来找他,说男方要跟她离婚,给了一个理由是“他觉得我挺膈应的”。再仔细一问,男方说,她冬天常常因为皮肤干燥掉下些皮屑落在床单上,让他无法忍受。
刘政告诉她,这没有常理,“你以前身上不掉皮屑吗?他以前怎么没觉得膈应?”姑娘受到启发,回去找到了男方变心出轨的迹象,提出离婚。
另一个女孩子来找刘政要求律师帮忙解除同居关系,并分配同居半年期间的共同财产。男方提出的分手理由是“觉得她身上有味”。刘政问:“那他以前没觉得你有味吗?”
刘政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不知这些女孩子是真傻还是假傻,经常一些莫名其妙的理由都能相信。还原成事实就是这个女孩在QQ上认识了一个男的,聊得很开心,就跑到北京来见面、同居,然后被骗了。她想为这段关系争取一些补偿,可这半年同居能有什么共同财产?刘政说,等她长大了成熟了,就会发现这真的只是一个玩笑。
“看对眼”被认为是当下最容易的事情。“我觉得他挺幽默的,我跟他吃饭、看电影挺开心的。”刘政经常听到身边的年轻姑娘这样说,“这样的年轻孩子们谈上八次恋爱也仍然觉得自己是真爱,每次哭得稀里哗啦,每次也都很快投入下一段恋爱。”刘政说,这样的感情当然不能说是成熟,也不能构成婚姻的基石。年轻女性对爱和感情的认知有限,而爱的能力、理性的能力跟学历、收入都没有关系。
王军认识的一位女性,是因为“夫家光膀子”的理由提出离婚的。男方家人很随便,公公婆婆夏天都光着膀子,婚前在儿媳面前还装一装,婚后便毫不顾忌。女方则认为男方家庭粗俗,完全不可接受。
来找王军咨询的男方非常惊讶,完全不可理解:“我们好好的,什么问题都没有,一定是你有了外遇才离婚的,不然怎么可能因为光膀子之类的理由离婚呢?”
律师刘政曾经经手的一起离婚诉讼是这样的:男方是香港上市公司老总,身家数百亿;女方有海外留学背景,年轻高知。双方没有第三者,因为涉及公司股价,男方不愿意轻易离婚,但女方硬是耗时耗力、不惜请律师把这场官司打下来。
让刘政惊讶的是,女方一边跟男方打离婚官司,一边还在准备生老二,她的理由是不让老大面对同父异母的孤单。
“在200例上海离婚案例中,男性提起离婚申请的只有40%,而女性申请的则高达60%”,助理审判员潘庸鲁、沈燕研究发现,“这一比例虽不符常人预期但并非毫无情理可循。因为80后的女性,尤其生活在城市中的女性,在成长过程中所受的宠爱和教育是和男性同等的。她们一般都具有较强的经济独立能力,并不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在爱情和家庭中追求彼此平等、强烈的幸福感和尊严感。”
事实上,80后婚姻中,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婚姻模式正在慢慢消解。各自经济独立、女性意识的提高,冲击着夫妻双方原有的社会角色期待,也让女性拥有了更多独立
诉求、个性婚姻理念与生活选择的自由。
刘政说,如果男性出轨,许多女性包括知识女性为了维持婚姻、为了孩子会选择隐忍;但女性出轨,男性则二话不说选择离婚。这是法庭上的常态。
现代社会中,女性主动选择离婚的,多数知识结构、收入水平、社会地位等都不错,能让她在离婚后保持相当的生活水平,才会有底气离婚。曾有一个河北女青年来找刘政,要求打官司离婚。律师帮她分析后发现,一旦离开男方,她不太可能独立,更不可能赡养父母,女孩最终决定回去凑合着过。
“离婚率高与伦理无关。现代人多少是因为纯粹的感情结婚的呢?如果结婚时感情就不纯粹,外貌、家世、财产、学历,乃至虚荣心等等这些因素都是结婚的动因,那么后面离婚也就不足为奇了。”刘政总结说。
不过,离婚率高不一定是坏事。中国以前离婚率低,是因为大家迫于舆论压力、迫于组织干预或者其他原因,能够将就着白头到老,现代人反而不能。他们强调个性自由、强调思想解放、强调自身幸福感的现代人不想再凑合,甚至包括“60后”“50后”们。
“不幸的家庭是相似的,幸福的家庭各有各的幸福。”刘政说,欧美中产阶级对婚姻的忠诚大多来自内心的约束和宗教的信仰,而现阶段,中国教育对人的影响远没有达到转化为自律的程度。
西方社会也经历了一个从性解放到回归传统的过程,“也许有一天,等中国的中产阶级群体也趋于庞大而稳定,经历了混乱、自由、茫然无助后也会最终选择回归家庭的稳定,而这时是听从自己的内心的回归,我们才会感受到家庭、责任、情感的回归,才能体会到忠贞不渝的含义。”
(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顾良、汪波、孟雪、白晓、阎菲等为化名。本刊记者刘丹青对此文亦有贡献。)
本文首发刊载于《中国新闻周刊》总第7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