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时报讯 时报讯(记者赖家琦通讯员李璐)工程完工后,置农民工于不顾,卷走工程款跑路。近日,黄石两名包工头因恶意欠薪被判刑。

  2014年初,包工头冯某、张某在承建铁山区某服饰公司建筑工程中,累计拖欠230余名农民工工资140万余元。铁山区有关部门责令两人限期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但他们拒不支付并逃匿。

  近日,经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万元;判处冯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判处罚金3万元。

  办理该案的检察官说,春节将至,辛苦劳作一年的农民工们期盼能抱回“血汗钱”回家过年,与家人团聚。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直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工资拖欠问题不解决,会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也会激化社会矛盾。我国《刑法》已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定罪入刑,长期拖欠或拒付农民工工资不仅会受到道德的谴责,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