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黄冈市纪委将黄冈市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方明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个人简历
方明 男,汉族,1962年4月生,湖北谷城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湖北省委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1977年9月至1978年12月谷城粟谷下放知青。
1978年12月至1982年3月铁道兵七师后勤部。
1982年3月至1984年5月谷城县交通局。
1984年5月至1989年1月谷城县税务局。
1989年1月至1991年11月任谷城县税务局主任。
1991年11月至1994年10月任谷城县北河镇政府副镇长。
1994年10月至1995年8月任谷城县北河分局副分局长。
1995年8月至2002年6月任谷城县税务局北河分局分局长。
2002年6月至2002年10任谷城县地方税务局二分局分局长。
2002年10月至2003年6月任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任老河口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2004年3月至2004年5月枣阳地方税务局主持工作。
2004年5月至2007年8月任枣阳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7年08月至2008年9月任襄樊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08年9月至2011年7月任仙桃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1年7月至2014年5月任恩施州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4年5月任黄冈市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