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鄂州市地税局稽查局主任科员姜金明违规收受礼品,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鄂州市市容环卫局渣土管理处执法队员曹中曙公车私用,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3。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协调办主任刘朝胜违规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同城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鄂州市鄂城区杜山镇路口村党支部副书记段树青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鄂州市华容区安监局局长姜细明违规公款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鄂州市华容区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龙方违规公款送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鄂州市华容区红莲湖新区安城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方学章公款报销香烟和礼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鄂州市梁子湖区太和镇新建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吴泽祥,村妇联主任、计生专干朱晚来公款旅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鄂州市凤凰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人员郭明违规操办婚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