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记者余皓通讯员顾丹)昨日,记者从湖北省司法厅获悉,本月起,全省律师服务收费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据介绍,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关于律师服务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不再实行政府定价的通知》,于2018年12月1日起实行。“政府定价虽然取消了,但要防止不正当竞争。”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各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收费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价格合理的服务,严禁恶意低价、串通涨价、价格垄断、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对违反《律师法》《价格法》和执业纪律的,司法行政机关和物价管理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