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18年湖北旅游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发布,涉及13家旅行社及个人

  楚天都市报2月2日讯(记者刘春燕 通讯员沈文旅)今日省文化和旅游厅通报:2018年,湖北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全省各级旅游行政部门共立案112起,已处罚到位79起,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76.65万元。全省共处罚旅行社35家,处罚直接责任人13个。处罚“黑社”11家,处罚“黑导”20个。

  现通报部分案件如下:

  1、武汉自由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依法投保2018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2、武汉东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依法投保2017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3、美旅旅程(湖北)国际旅游有限公司未依法投保2018年度旅行社责任保险,给予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4、蔡志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给予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5、武汉市海外假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将出境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备出境资质的旅行社,给予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6、湖北徐东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襄阳分社未经许可,在宜昌经营旅行社业务,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给予没收违法所得419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7、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宜昌分公司未与旅游者签订旅游合同,服务网点从事招徕、咨询以外的活动,给予旅行社合并罚款人民币12万元的行政处罚;

  8、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在潜江市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给予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9、潜江一帆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给予没收违法所得1500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责令停业整顿30天的行政处罚;

  10、沈阳逍遥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给予没收违法所得3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

  11、湖北中星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缴纳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未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险、旅行社法定代表人变更未备案,给予罚款人民币2000元,并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12、张莹涉嫌合同诈骗,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9月将案件证据移交武汉市公安部门处理;

  13、吴纯俊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数额巨大,涉嫌非法经营罪,武汉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于2018年8月将案件证据移交武汉市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