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举报不实 湖北襄阳为178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

襄阳南漳县纪委召开通报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资料图) 田伟 摄襄阳南漳县纪委召开通报会,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资料图) 田伟 摄

  中新网襄阳8月26日电 (韩思军 王毅)湖北襄阳市纪委26日通报,今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查证“举报不实”,主动为178名党员干部容错纠错、澄清正名。

  不久前,襄阳枣阳市七方镇纪委接到匿名举报信,反映该镇张冲村党支部书记周秀生以权谋私,为已出嫁且不在本村居住的妹妹发放临时救助款。一番调查,镇纪委发现举报问题并不属实,随即在该村召开澄清正名会。会上,周秀生眼泪打转,当场表态:“请大伙相信我,我一定干出个样子!”

  今年4月,襄阳谷城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负责人王继军,来到庙滩镇自来水厂,公开通报厂长杜安东信访举报调查情况。此前,杜安东被举报贪污、挪用公款。经查,该自来水厂曾濒临倒闭,2005年杜安东取得经营权后,让职工入股、分红。由于杜安东在水厂占股最大、分红最多,引起少数职工不满及误解。县纪委的通报得到了职工认可,这让杜安东如释重负。

  “错告是举报人对政策理解偏差,造成误解而举报,经解释后便能消除疑虑;诬告就是恶意举报,带有很强的针对性和个人目的性,所举报的内容是随意编造的,意在打击报复。对于恶意诬告,纪委绝不姑息!”襄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江玲介绍,恶意举报背离了信访举报初衷,既浪费国家行政资源,增加行政成本,又破坏当地政治生态,挫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更要当好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好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守护者”,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完)

  责任编辑:陈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