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据商务部网站 商务部网站昨日公布了《2015年成品油(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申领条件、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成品油(燃料油)进口实行国营贸易管理,同时根据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对一定数量的燃料油进口实行非国营贸易管理,由符合非国营贸易资质条件的企业在年度进口允许量内进口。2015年燃料油非国营贸易进口允许量为16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