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余姚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监督二科科长顾琼珊违规收受礼卡问题。2014年12月、2015年春节前,顾琼珊先后2次收受服务对象所送的礼卡,价值5000元。顾琼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长兴县和平镇公共安全中心副主任胡秋平违规操办儿子婚宴问题。胡秋平在操办儿子婚宴过程中,违规收受7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6800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嵊州市畜牧兽医局党支部书记、局长王根校违规发放奖金、福利等问题。王根校将畜牧兽医局国有资产租赁收入资金59.55万元用于违规发放奖金、福利和支付办公费用。王根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淮北市人民医院原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姜杰公车私用问题。姜杰以接送专家为名使用单位公务用车,送家属到南京市看病。姜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2.舒城一中校长王先稳违规收受礼品等问题。王先稳在节日期间多次违规收受服务对象烟、酒等礼品;以加班等名义违规领取补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交通费。王先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淮南市田家庵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党委书记李勇强违规收受购物卡问题。李勇强在任区审计局局长、财政局局长期间,先后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购物卡。李勇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4.明光市林业局森林派出所民警裴桐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元旦,裴桐驾驶单位警车到盱眙办理个人私事。裴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对此负有领导责任的副所长戴虎(主持工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芜湖市公路管理局汪巍违规使用单位加油卡给私家车加油问题。汪巍任X028治超站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公车私用并使用单位公务加油卡给自己私家车加油。汪巍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非领导职务),违纪款予以收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省侨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林泽春变更出国境考察路线问题。2015年5月16日至25日,林泽春作为访问团负责人,出访智利、秘鲁等国开展公务活动。期间,林泽春率团变更路线,增加访问城市和出访费用。林泽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缴违规费用。

  2.宁德福鼎市供销总公司党支部书记陈克明等人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陈克明和该公司副总经理陈廷玲、工会主席曾碧华以“党员活动”为名,虚开发票套取资金1.302万元,用于全体党员发放补贴。陈克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廷玲、曾碧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缴违规发放的补贴。

  3.三明永安市安砂镇党委组织委员李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2月12日,李斌私驾公务用车并携带女儿办理私事。李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于都县罗坳镇人大副主席彭生水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彭生水邀请罗坳镇部分机关干部、村干部等管理对象共80人参加新房乔迁喜宴,并违规收受礼金6680元。经于都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彭生水党内警告处分,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

  2.景德镇市水务局玉田水库管理处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玉田水库管理处违规发放在岗行政人员奖金4.0609万元。经景德镇市水务局党组会研究决定,给予管理处主任石玉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管理处出纳朱桂兰行政记过处分(事业编制),有关违纪款收缴财政。(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平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平阴县纪委给予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新来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清退违规发放款项。

  2.长岛县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县检验检测中心主任杨培林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长岛县纪委给予杨培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

  3.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高红堂公车私用问题。鄄城县纪委给予高红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

  4.惠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杜炳立公款吃喝问题。惠民县纪委给予杜炳立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参加宴请人员承担相关费用。

  5.安丘市青云双语学校副校长李晓华公款旅游问题。安丘市教育局党委给予李晓华党内警告处分,对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6.沂源县西里镇教育体育管理办公室主任郝增峰公车私用问题。沂源县纪委给予郝增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山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