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为:《旅游、吃喝、发津补贴,湖北多名干部违规使用公款被处分》)
新华社武汉9月17日消息,公款旅游、办私事公款吃喝、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中秋节和国庆节先后到来之际,湖北省纪委公开通报多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响廉洁警钟。
通报显示,仙桃市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李运鸿等人因违规公款吃喝问题被处分。今年1月19日,时任仙桃市食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运鸿为请托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傅涛帮忙办私事,在本单位食堂宴请傅涛等人,并安排办公室副主任王贤木等人操办,花费1260元。事后,王贤木利用空白公函虚列事由,办理了报销手续。李运鸿、傅涛、王贤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宴请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随州市公安局原副处级侦察员胡宪毅因公款国内旅游问题被处分。经查,2017年7月7日至9日,胡宪毅带队一行6人,以公务学习考察为名,借机到襄阳唐城影视基地、宜昌三峡人家等景区游玩。另外,胡宪毅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胡宪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参加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
同样因违规公款旅游问题,宜昌市西陵区学院街道办事处办公室主任、工会副主席王英被处分。2017年11月20日至23日,王英在广西桂林参加培训期间,报名参加“桂林一日游”,并开具会务发票将旅游费用1360元在单位财务报销。王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退赔上述旅游费用。
湖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因存在违规变相发放津补贴问题,多名责任人被处分。经查,2014年11月至2016年,该院37名干部职工通过虚列出差人员天数、违规报销差旅费方式,领取“蓄积量调查补助”22.9万余元。该院院长周胜利,原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晓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财务的院党委委员、总工程师林成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补助被责令清退。
责任编辑: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