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汝可 通讯员韩江波)昨日长江日报记者从第十三届湖北·武汉台湾周上获悉,湖北省委、省政府决定每年拿出4000万元专项资金并出台30项新措施,扶持台资企业发展,支持台湾青年来湖北就业创业。

  此次出台的30项新措施,包括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的16项政策,以及扶持台湾青年创业就业的14项措施,主要围绕财税政策支持、优化台企生产环境、完善台商生活环境等方面展开。

  其中,在加大对台企财税政策支持方面,湖北将把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台资产业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鼓励和支持台资大项目配套厂商进驻各类园区;对新建的涉台园区,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土地价格方面给予合理保障和优惠;对在湖北新设立的台资金融机构,相关市州可按到位注册资金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等。

  其他鼓励台资企业发展的举措还包括:鼓励各级支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引导资金向台资企业倾斜;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和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台资企业经营成本;对住满3年以上、对当地经济做出贡献的台资企业台籍高管,各地政府将比照引进人才政策给予适当奖励;为台商及台籍员工子女提供就学便利;对有重大贡献的台胞可授予荣誉市民或经济顾问荣誉称号等。

  为推动台湾青年来鄂创业,新措施提出,支持台湾青年以独资、合资或合伙等形式来湖北创业;凡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均向台湾创业者开放;一律不得征收《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清单》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在鄂创业台湾青年,在一定时期内予以房租、水电、宽带接入等费用补贴;台湾户籍创业大学生可按规定向创业地人社部门申请5000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并享受现行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台湾青年创业者均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可按规定享受政府财政贴息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