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卷入钓鱼网站被骗钱财;QQ号码被盗后,骗子冒充自己给好友发诈骗信息;点击陌生网址导致电脑系统崩溃……相信不少人都曾遭遇过这些痛苦。没错,这都是网络黑客惹的祸。
昨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披露,该院近期办结一起黑客犯罪案:通过建黑客网站出租感染病毒的计算机和出售黑客攻击软件,从中牟利17万余元,该黑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楚天时报记者赖家琦 通讯员李璐
案情:男子开两个黑客网站,牟利17万元
31岁的舒某是孝感市孝昌县白沙镇五舒村人,住孝感市区。仅有中专文化的他是个计算机发烧友,通过自学掌握了不少技术。
2011年5月,舒某申请注册了一个黑客网站,用于传播黑客技术并提供黑客软件的下载。通过该网站的论坛,舒某又认识了黑客发烧友黄某(另案处理)等人,并聘任黄某等人为该网站论坛的管理员。
在黑客网站积累了大量访问量后,舒某产生了通过出售黑客技术和网络攻击软件牟利的念头。
2012年11月,舒某又注册了另一家黑客网站,用来出售黑客攻击工具软件,并在出售的软件中添加后门木马程序,该木马程序能够感染并控制使用此攻击软件的其他黑客的计算机(被黑客技术控制的计算机称为“肉鸡”或“CC”)。之后,舒某将被控制的“肉鸡”出租给其他黑客使用,进而从中牟利,而黄某等黑客发烧友成为其牟利的帮凶。
2014年4月22日,孝感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当地将舒某抓获。至案发时,他控制的连线“肉鸡”达1377台,非法获利17.115万元。同年6月24日,公安机关根据舒某提供的线索,在广西省南宁市将同案犯黄某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