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姚传龙)截至昨天,毛研已经离职约20天,但是7月份的工资依然没有拿到手。“现在急需用钱,原公司却要求我先还积分,再发工资,积分什么时候能到我账户上,这就不得而知。”

  离职前,毛研供职于光谷大道金融港一家公司内,5月17日入职。入职不久,公司提供了1000分商城积分,用作推广。“当时是1块钱1分,用积分可以换购商品,用出去的积分,经过2个多月的周期会回到自己的账户内。”毛研随后将积分在商城中兑换了部分商品。

  7月份,毛研离职,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其离职前必须先将积分归还,方能发工资。但积分已经使用,要回到账户还得一段时间,离职后的毛研手头资金紧张。“和我情况一样的同事还有几位,我们希望能够先发工资,再归还积分。”

  昨天上午,武汉晚报记者来到毛研离职前的公司,公司魏姓负责人表示,只要员工退还积分,他们将足额发放工资。魏姓负责人坦言,当时发1000分是让员工进行推广使用,如果员工没有花积分,现在还给公司,公司立刻发工资;如果花了积分,待积分返还到员工账户后,员工还给公司,也可以拿到足额工资。

  对此,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的何龙律师认为,公司应当先行发放工资,如果发放工资后员工拒绝归还公司曾经发给他的工作所需物品,公司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