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晚报讯(记者林慧婕 通讯员孙思)六旬老汉接受“特殊服务”时兴奋过度,心脏病发猝死。发廊店老板陶明(化名)担心丑事张扬出去,不敢报警,叫上未成年的儿子,一起骑摩托前往河边抛尸。近日,新洲区法院以侮辱尸体罪,判处陶明管制一年六个月。

  老汉猝死

  张某62岁,退休在家,儿子和他同住,女儿嫁出去了,家里还照顾年迈的母亲。张某的妻子在女儿一岁时因病去世,他一直没有再婚。张某平日性格不错,为人也义气,经常去找朋友混吃混喝,由于有高血压,儿子总让他少喝酒。

  去年12月26日中午,张某和朋友一起在新洲喝酒,由于朋友开车不能喝酒,张某也没有喝酒,但答应将两瓶白酒带回去喝,朋友也不知张某最后喝了多少酒。“我有点事,你们先走吧。”张某让朋友先走,自己却来到了陶明的理发店。

  下午四点左右,陶明正坐在理发店门口玩手机,张某进来就直接要求“特殊服务”。 “你的眼睛肿了,不能乱来”,陶明推辞了下还是接了生意,随后打了一个女子的电话,让她来理发店的地下室。但蹊跷的是,大约十五分钟后女子以买东西为由出了店。

  过了一会,女子还没回,陶明觉得不对劲,下楼查看发现房门是敞开的,陶明走了进去,看到老汉头低着朝地上,眼睛闭着,身上的衣扣解开着,一动不动,没有任何反应。陶明赶紧给张某掐人中,换手按压施救,可是张某明显没有生存迹象。

  抛尸河边

  陶明见状顿时慌了神,虽然第一反应是报警,可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张扬出去,房东肯定会找他扯皮。随后,陶明用双手夹着老汉的腋下往外拖,试着拖了一下,拖不动,就打电话找来了16岁的儿子,让他帮忙一起抬出去,丢在举水河河边。

  当晚,趁着夜色,陶明骑上摩托,将张某捆住,到了河边空地上不小心将尸体滑落,陶明就顺势推了出去。为了“缩小线索”,分散证物,回到家后,陶明将张某的财物放在一个蛇皮袋子里,骑着摩托一直往北,在另一个偏僻的堤段丢了下去。

  27日清晨,七十多岁的吴某在河边锻炼身体,走到健步道结束的地方,发现了“不要的衣服”丢在河边,走近一看,竟是一个人。吴某以为是谁喝醉酒了,但走了不到十米,觉得不对劲,就回头看了一下,惊觉是一个人被绳子捆住了,立马叫旁边带了手机的年轻人报警。31日,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后抓获了陶明,当日将其刑事拘留。

  东窗事发

  经法医鉴定,张某因严重冠心病及心肌梗死,心源性猝死病理基础,在体力活动增加或情绪激动时更容易诱发其迅速死亡。

  法院认为,陶明故意将他人尸体抛弃至公共场所,其行为侵犯了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已构成侮辱尸体罪。陶明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从轻处罚。鉴于陶明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同时结合社区矫正机构建议,依法可对其适用非监禁刑。最后陶明因犯侮辱尸体罪,被判处管制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