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小偷爬4楼行窃受到惊吓摔瘫痪 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秦楚网讯(十堰晚报)记者 何利 通讯员 宁晓颖 张伟祯 报道:男子爬楼行窃,在作案过程中受到惊吓而坠楼摔成瘫痪。事后,该男子自己报警并承认了犯罪事实,不过最终,检察机关并未对其作出起诉。

  去年12月12日凌晨,张湾区花果派出所出警处置一起坠楼事件,民警抵达现场发现报警人严重摔伤。经现场勘查,民警判断,该名男子系盗窃时摔伤,随后男子被送往医院抢救。原来,当日凌晨,25岁男子闫某上完网后来到附近某居民小区,采用攀爬防护网翻窗入室的手段,先后进入3家住户,但一无所获。在闫某翻窗进入另一住户家阳台时,室内女主人听到动静,喊了一声“谁啊”。因受到惊吓,慌乱中的闫某从4楼坠落1楼,并晕了过去,待其清醒后,自己拨打了110报警求救。与此同时,一位路过的市民也帮忙拨打了120。

  10分钟后,救护车和民警来到现场,经医院诊断,闫某胸部以下全部瘫痪。后经警方审讯,闫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湾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闫某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属犯罪未遂;因坠楼造成胸部以下瘫痪,无生活自理能力,遂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闫某作出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