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阳新涉恶“老大”组织聋哑人盗窃,要求每人完成百万任务
楚天都市报记者梁传松 通讯员王佳 刘晓晓
阳新34岁的明某是一名聋哑人,但其真实的身份却是涉恶的“老大”,自2012年以来,明某以爱心名义吸收聋哑成员成立“盗窃公司”,要求团伙4名成员每天“赚”1000元钱,在完成了100万元任务后,才能退出团伙,否则将会受到体罚。明某手段令人发指,不仅让自己的小舅子参与盗窃,甚至团伙一成员女友怀孕后,让其劝女友打掉胎儿,专心盗窃,许诺以后将“老大”位置传给他。目前警方查实该涉恶团伙作案155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60余受害者领到损失金
“真没想到还能拿回来损失!”22日上午,来自安徽、江西和湖南等地的60名受害者齐聚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一名来自九江的黄姓受害人介绍,2017年夏天,自己一部价值3000多元的手机被盗后,他在当地报了警,但事后一直没有音信,直到去年底黄石警方找上门,才知道案子破了。领到损失的钱后,黄先生开心地笑了。
据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办案民警介绍,当日上午,共为60多名受害者共发放了11万余元的损失金,这些钱是警方收缴的赃款。同时对收缴的48部手中,找到了38名机主,并一一送还给当事人。而这些只是这个聋哑人涉恶团伙的一部分犯罪证据。原来,自2012年以来,以明某为首的涉恶团伙狂风实施盗窃,作案数百起,目前警方查实有155起,涉及黄石周边各大城市和江西、安徽、湖南等多个省份。
今年34岁的明某是阳新兴国镇五里湖人,是一名先天性聋哑人,因家里经济条件不好,小学没上完就辍学了。
随着父母年纪的增长,明某开始外出找工作谋生,但由于与人交流不便,明某吃了多次“闭门羹”,并接触了一些社会青年,染上了吸毒、赌博等恶习。
很快,明某的钱被挥霍一空。没有经济来源,明某就开始盗窃,并自学偷盗“技术”。为了增加收入来源,“一人挣钱不够花”的明某想到了组建“团队”。
案起多家铺主手机被盗
侦破该案还得从前年频繁被盗手机案说起,2017年9月3日,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汪仁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小卖部老板吴某称其放在店内的一部价值1300元的手机被盗。
吴某在老街经营小卖部已有3年,主营烟酒副食,来他那买东西的大多数是街坊邻居。当日吴某接待了一“特殊”的人,这名年龄在20多岁的男子到小卖部买东西时,不能正常交流,只能用手指比划,吴某得知其是一名聋哑人,遂放松了警惕性。却不想等此人离开后,手机就不见了。
随后,民警调取了该店的视频监控,通过反复查看,发现正是该聋哑男子盗走了店主的手机,但男子面容无法看清。
在警方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时,仅半个月的时间,汪仁辖区又接连发生4起手机被盗案。经走访调查,民警发现每起案件背后,都会有这名聋哑人的身影。
聋哑盗窃团伙五人落网
经侦查,25岁阳新男子尹某和罗某进入了警方视线。为避免打草惊蛇,警方对二人进行了暗中调查。
经查,警方发现2017年6月15日,尹某和罗某一同搭乘飞机去往云南昆明,该航班上还有曾于2016年与尹某一同盗窃的“同行”明某等共5人,这些人均为聋哑人,而且尹某和明某等人均多次因盗窃受到警方处理过。
这可能是一起团伙盗窃案!至此,一个聋哑人盗窃团伙浮出了水面。
当年10月12日,获悉该团伙成员前往咸宁市通城县销赃后,黄石警方立即周密部署,开展抓捕行动,在黄石市、阳新县和通城县同时实施抓捕,一举将5人全部抓获,并抓获了销赃人员张某(男,黄石人,39岁),当场查扣被盗手机48部。
据警方介绍,该团伙非常狡猾,作案地点都选在偏僻路段,且在一处作案后,立即转移“阵地”,马上逃离。为逃避警方追查,团伙成员长期在外地作案,住宿时也尽挑选不需实名登记的出租屋等,给警方破案制造了不小的难题。
团伙成员女友被逼堕胎
经警方调查,2012年2月,明某在阳新火车站等地挂着“爱心卡”,以做义工为名,骗到同样是聋哑人的尹某、罗某、和明某某等3人加入“爱心联盟”。同时拉拢自己的小舅子何某也加入了自己的团伙。并教他们以摩托车为交通工具,以路边商店为目标,以购物找零为掩护,分散被害人注意力的手段,流窜湖北、江西、云南等地盗窃作案。
成员所得赃款均要交由明某管理。为躲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账目中,成员名字全部使用化名,且记账数目缩小10倍。明某根据平时登记的账目,与团伙成员三七分成。
“团队”刚成立时,明某规定成员每人每天必须偷到1000元,否则晚上回来就要罚站,若有偷藏赃款的行为,一定会遭到明某毒打,连身为明某小舅子的何某也未逃过此劫。
2017年6月,何某在云南盗窃期间,将赃款暗中藏了4000元。在一次喝酒时,何某与其他同伙比划时被明某识破,当场遭到明某一顿毒打。
团伙成员中,最年轻的尹某深得明某信任。2016年期间,尹某女友怀孕了,遂萌生退意,想与女友结婚过安稳的日子。明某获悉后,便对其进行威胁,如果退出团伙,几年来团伙盗窃的赃款将不会与其分成,并扬言要砍掉尹某的手脚。同时并许诺其“退休”后,让尹某接任团伙“老大”,哄骗尹某带怀孕近3个月的女友接受了人流。
做完人流后,明某安慰尹某,没有牵挂,才能安心“工作”。
明某还向团伙成员下达每人要完成100万的任务,或盗窃年数达到10年,才能“退团”,不然,轻则得不到之前的赃款,重则要砍其和家人的手脚。
每当成员向明某要钱用,明某总说没钱,但实际上这些钱被明某用于吸毒、赌博、挥霍。
面对明某的威逼利诱,团伙成员不得不继续跟着他盗窃。
目前,5名犯罪嫌疑人和1名销赃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