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购物没收到货却遭“被签收”,找平台退货退款又被拒。4月4日,一网友在向黑猫投诉湖北站(https://hb.tousu.sina.com.cn/)反映自己在拼多多上这一购物经历。(投诉详情:https://hb.tousu.sina.com.cn/complaint/view/17347356505/

  该网友介绍,3月28日其在拼多多购买了两件衣服。3月31日,其在拼多多上看到物流显示签收,于是选择“确认收货”。“但回家后在快递收发点并未找到快递包裹。”该网友说,其联系负责此次快递的平顶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却查不到物流进展。同时,通过微信公众号“申通快递”也未查到两件商品的物流信息。

  该网友称,其在拼多多上申请退款,但被驳回,理由为“订单存在异常,且已确认收货,故无法支持您的退款申请”。

  “为什么这么大一个平台连最基本的售后保障都没有?”该网友认为,自己买的商品在拼多多的购物页面上显示承诺七天无理由退换。但现在自己多次向拼多多反映此事,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该网友提供的拼多多平台内物流信息截图显示,两件衣服的快递物流状态均为“已签收,签收人是本人”。时间分别为3月30日的10时31分和11时12分。

  4月6日,拼多多在黑猫投诉湖北站回复称,网友反馈的问题,已有维权专员为其核实处理过,具体结果以专员告知的处理结果为准。

  4月8日,网友补充投诉称,拼多多客服承诺如果其可以出具相关证明,会处理退款。但提交相关证明后,仍旧与之前结果一样。

  同时,网友提供了平顶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文件称,经平顶山申通快递公司查询并经收件人核实,两件快递运单号未有物流信息,且未送达收件人。该公司承诺文件所述情况属实。

  截止4月9日11时,拼多多未再进行回复。

  黑猫投诉湖北站律师顾问团成员、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郭纯律师表示,该网友没有实际收到货物,只是出于信任或者习惯操作确认收货,不能理所当然被认定为卖家履行了交付货物义务。买家通过其他证据证明卖家虚假发货的,可要求其实际履行,或解除合同要求退款。

  郭纯说,如该网友和卖家协商无果,可向平台方拼多多网站投诉,要求其提供卖家的真实信息。如不能提供,可直接要求拼多多进行赔偿。如仍然未果,可向消协、网监处报案,或者向法院起诉维权。

  拼多多作为网络服务平台,跟卖家和买家之间都是基于网络服务合同产生的不同于买卖合同的另一种法律关系,并不是买卖合同的相对方。平台对买卖双方都具有基础的监管义务,例如平台卖家准入规则,必须核实卖家资质,是否有经营许可证等,对卖家真实身份信息、经营信息进行记录,并在牵涉纠纷时提供给买方等。如未尽到相应义务,可以要求平台承担交代赔偿责任。(文/邓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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