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校车未取得标牌上路 仙桃交警“霸气”处重罚

  “这辆校车未取得校车标牌上路驾驶,我们依法对其处以一万元罚款。让校车公司都长长记性!”10月18日,仙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周金甫公布了辖区一起校车违法被罚案例,希望以“霸气”的重罚让从业人员真正关心学生出行平安。

  据悉,三伏潭某校车公司购买的校车,有少数车辆因为手续不全,没有办理校车标牌。四大队曾经下发过几次整改通知书,但负责人仍未办理。

  10月18日上午9时,四大队指导员邓文华带队在三伏潭路段巡逻,发现一辆未取得标牌的校车在路面上行驶,当即拦停检查,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系三伏潭某校车公司聘用司机,刚接送过学生。鉴于四大队已屡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7日又刚刚在校车公司开展过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民警依法对王某处以一万元罚款,并通报该校车公司。

  为了警醒其它校车公司,周金甫专程到胡场盛通校车公司开讲“安全宝典”,警示从业人员严格按规定落实校车管理规定,交警部门为了确保“三个不发生”责任目标,会加大对路面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和处罚力度。校车公司更要履行社会责任,确保“祖国花朵”出行平安健康成长。

  (责编: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