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雪梅)女白领出资购买价值百万的房子,将房子登记在自己和男友两人名下,两人还没结婚便分手,男友意外死亡。男方父母上门要继承儿子的房产,合法吗?

  2012年,公司高管小丽(化名)与小林(化名)相识、相爱。小丽比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男友收入高很多。2013年,小丽一人出资在武昌购买了100多平米的房子,该房总价100多万元,小丽首付30多万元,又以个人名义按揭贷款80多万元,由小丽每月还贷。当时小丽买房签合同时,经男友小林一再要求,小丽同意将房子登记在两个人名下,双方共有该房。

  然而,小丽和男友因为结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2014年双方解除婚约,但小林一直没配合小丽将房屋过户。今年下半年,小林意外死亡。近日,小林的父母找到小丽,要求继承小丽赠给儿子的房产,无助的小丽向晨报律师圈求助。

  晨报律师圈公益律师李玉芳解释,小丽婚前赠房行为属于“附条件赠与行为”,因男女双方最终没结婚,赠与目的落空,其赠与行为丧失法律效力,其前男友取得房产便失去合法依据,其父母无权继承房产,小丽可起诉对方,要求法院判决该房归其一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