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倾倒80余吨废酸水污染环境 4涉案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报讯(记者 冯婷 通讯员 黄和平 吴永冲)宜昌某企业乘设备维修之机,组织、安排他人倾倒80余吨废酸水污染环境。日前,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当阳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去年底,位于当阳市辖区的宜昌某企业停产进行设备维修,该企业业务员吴某、污水处理厂负责人邓某听从该企业执行总经理李某安排,伙同个体槽车车主王某,分四次将该企业污水池内80余吨废酸水偷运并倾倒至当阳市玉泉辖区某处空地,对环境造成污染。检测结果表明,该企业所偷排的废酸水属于危险废物。今年初,当阳市环保执法部门将此案移交当阳警方,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因性质恶劣,该案被省公安厅列为2017年第一批省督环境犯罪案件。在核实并获取大量证据后,当阳警方先后依法对吴某、王某、李某、邓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责任编辑 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