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醉酒女打的途中下车呕吐坠桥身亡

  死者家属索赔近百万元 法院终审判的哥无责

  楚天都市报讯(记者张理晶通讯员王田甜潘捷)女乘客酒后搭乘的士,途中身体不适下车呕吐,却不料坠桥身亡,死者家属一纸诉状将营运的哥、车主和出租车公司一起告上法庭,要求三被告连带赔偿近百万元。近日,武汉市中院终审判定的哥无责。

  去年2月的一天晚上,武汉女子徐某在汉口某酒吧饮酒后,搭乘吴师傅驾驶的出租车返回武昌。车子行驶至长江大桥距汉阳桥头堡约80米处时,徐某称身体不适要吐,主动拉开车门想要下车。的哥吴师傅减慢速度,将车停在路边,徐某独自下车呕吐,他在车上等待。不料等吴某回头看时,发现徐某竟然不见了,他下车寻找,发现徐某已从十多米高的桥面坠下。

  死者家属认为,的哥吴某和车主陶某以及出租车公司应当为徐某身亡承担赔偿责任,四方协商无果后,死者家属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三被告连带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95万多元。

  一审中,的哥吴某回忆称,徐某在酒吧门口上车后就不停哭诉,情绪很不稳定,“不一定是醉酒状态,更像是吵过架的”。吴某说事发时是徐某自己拉开的车门,“当天正好过元宵节,桥上车流量很大,我打开双闪灯慢慢将车靠边停下,车门一拉开她就蹲在地上吐,不知道她会跑到桥栏杆那边”。吴某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吴某停车点为禁停路段,开车的吴某明知乘客情绪不稳定,却任由其独自下车,没有对其所处的危险予以适当注意,应承担50%的赔偿责任,遂判令吴某赔偿死者家属32.9万余元,出租车公司及车主连带赔偿。

  今年6月,的哥吴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近日,武汉市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承办法官实地调查了事发地点后认为,吴某停车地距死者坠桥处的桥栏杆间还有人行道,桥栏杆本身也有一定的高度宽度,即使徐某酒后情绪不稳定,以事发时的一般社会经验和智识水平,也不能认为吴某的违停会导致徐某坠桥身亡。吴某违法停车与徐某坠桥身亡,并不存在侵权的因果关系,因此吴某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武汉市中院终审判决,撤销该案一审判决,驳回死者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