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月21日电(记者李鹏翔、谭元斌)湖北省纪委监察厅21日通报,宜昌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谭春玉,孝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成员张延臣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二人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通报,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近期对谭春玉、张延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谭春玉、张延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

  二人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谭春玉、张延臣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