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洲刘红洲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将拟任职干部情况予以公示。

  刘红洲,男,汉族,湖北武汉人,1972年2月生,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1994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省公安厅法制处助理调研员兼厅团委副书记、计划装备处副处长、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政治部宣传教育处处长、法制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现任咸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拟任宜昌市委常委。

  公示时间:2015年6月29日至2015年7月3日。公示期间,广大干部群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短信和网络举报等方式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遵守组织人事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来信请寄: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邮政编码:430071;举报电话:027-12380;短信举报号码:15102712380;举报网站:http://www.hb12380.gov.cn。

  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

  2015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