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每周一案”昨日通报,我省某市一局长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决定按人均4000元标准,为该局人员发放春节物资补助,并用公款支付约56万元。

  经查,2013年12月,该局局长、党组书记张某某(副县级)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发放职工福利问题,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按人均4000元标准发放春节物资补助。会后,经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李某某签批同意,局办公室安排财务人员按明细表所列人员名单,以每人4000元标准发放春节物资补助,共计发放140余人,金额约56万元,并以支付春节物资款的名义,在局机关经费中列支。

  省纪委分析指出,根据相关规定,该局在春节期间,违规乱发钱物,造成恶劣影响,以“其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处理,给予该局长张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该局分管财务的副局长李某某受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决策的其他党组成员予以诫勉谈话。

  省纪委强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表面上看是小团体内人人参与、人人得利,实际上违纪违规的源头在掌握了主要权力的领导身上。只有剑指“一把手”手中的权力,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决策责任,才能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遏制住借发放奖金、补贴、福利为名,行“围猎”国家资财之实等违纪违规行为和贪图享受之风的滋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