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由省人社厅会同教育厅、财政厅、团省委实施,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自主创业,经自愿申请、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给予2万至20万元扶持。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扶持项目

  对在校和毕业5年内大学生在孵化基地创业,给予每年最高1.8万元的场租、水电费补贴。全省共认定了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33家。

  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初次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可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创业担保贷款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办理工商登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一定的自有资本金,具备还贷能力的,可申请个人不超过10万元、合伙创业不超过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财政贴息。

  创业培训补贴

  毕业学年大学生和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的,可按规定享受800~1200元/人的创业培训补贴,由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对象免费参加。

  职业培训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时间不低于7天的,根据培训时间和专业工种,可享受200元~2000元/人的职业培训补贴。

  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城乡低保家庭、社会孤儿、烈属和残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8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参保缴费的,可按不超过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三项社保费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就业见习补贴

  对用人单位吸纳毕业1年以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垫付基本生活补助的,可申请6个月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确定。

  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的,按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给予1年的社保补贴。

  小微企业岗前培训补贴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内开展岗前就业培训的,可按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50%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小微企业贴息贷款

  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达20%、签订劳动合同并参保缴费的,可申请最高200万元的贷款,按基准利率50%给予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