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海南省陵水县三才镇乐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留跃违规使用集体资金报销个人费用等问题。2014年6月20日,乐安村委会与三才诚恩汽车维修厂结账2.997万元。王留跃交代该厂老板李某把应由其个人支付的2013年度其私家车车辆保险费5660元和其承包的环卫车维修费8000元(共计1.366万元)一并算在内结账。此外,2013年12月至2015年4月,三才镇乐安村委会在陵水县城、三才镇等多家饭店吃饭消费84.3943万元。对此,王留跃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8月19日,陵水县纪委给予王留跃开除党籍处分。

  2.海南省保亭县保城镇中心学校校长、党支部书记梁海贵公款组织教职工到娱乐场所消费问题。2013年,梁海贵先后8次组织教职工到多家娱乐场所进行娱乐活动,累计公款消费4788元。2015年8月19日,保亭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梁海贵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

  3.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党支部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6月30日,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和平村党支部书记钟振朴主持召开和平村党支部党员大会。会议期间,有部分党员提出开会应该发放补助和安排吃饭。随后,钟振朴主持召开村党支部委员和村委会干部中的党员临时会议讨论决定,给当天参加会议的82名党员发放误工补助每人100元,合计8200元。2015年8月27日,和平村党支部将8200元补助款收回并存入该村委会账户。2015年9月8日,海口市秀英区纪委给予钟振朴党内警告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江津区李市镇大桥村党委原书记吴廷权、村委会原主任周忠兴等7名村干部非法占有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期间,吴廷权、周忠兴伙同村党委原委员漆华清、村原党务专干刘忠群、村原社会救助专干刁俊、村原计生专干彭天连、村原综治信访专干吴超,违规将李市镇大桥村2008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补偿费18.46万元以出差、通讯、交通、误工等补助名义发放给本人和其他村社干部。此外,吴廷权还在上级拨付给本村的各种工程建设补助金中提取协调费3.6万元,个人实得3.1万元。2015年8月,江津区纪委分别给予吴廷权、周忠兴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漆华清、刘忠群、刁俊、彭天连、吴超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奉节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站乱收费等问题。2011年2月至2013年8月,该站利用“企业法人代表、项目经理、安全员培训”和“塔机培训”收费之机,超标准向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收取培训费40万元;违规向建筑施工企业销售安全警示标牌100套,获利7万元;在协助某保险公司办理建筑工程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过程中,违规收受该公司返还的“保险工作经费”51.19万元,并将以上费用纳入单位所设“小金库”,用于单位办公经费、职工福利等开支,其中违规给职工发放津补贴12.24万元。该站时任站长张振军对以上问题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8月,奉节县纪委给予张振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石柱县沙子镇沙子村党支部书记唐世祥违规操办酒宴问题。2015年2月13日,唐世祥违反县委、县政府关于严禁党员、干部违规“泡酒”的规定,在石柱县城某火锅店设宴请客,为其孙女举办满月酒宴,共设宴席18桌,收取礼金3.68万元,其中唐世祥所请89人送礼金1.375万元。调查期间,唐世祥清退了所收礼金。2015年8月,石柱县纪委给予唐世祥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1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威远县小河镇民政办副主任吴付才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乐山市沙湾区铜茨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罗有明无故旷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道孚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何德富在驻村维稳期间擅自离岗,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4.九寨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纪检组长李德军、县中藏医院院长吴树林、县疾控中心主任赵寒秋工作时间打麻将,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汉源县富林镇第一小学教师杨涛采用虚假病情证明方式,长期请假在外经商,继续领取工资津贴,受到开除处分。

  6.眉山日报社副总编辑吴仲渊违规使用公款出国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天府新区成都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石川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甘孜县教育局局长唐红违反程序采购公务用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9.天全县农业局纪检组长刘朝勇套取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0.江安县四面山镇瓦窑村党支部书记、计生专干刘文富违规为他人办理五保待遇申报事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自贡市沿滩区沿滩新城严家村村委会委员、计生服务员宪荣仙违规收取村民计划生育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梓潼县文昌镇沙河村村委会主任罗念春违规出租集体土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3.简阳市贾家镇副镇长万勇违规征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党委书记夏德喜组织干部公款旅游,并利用职权为亲友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15.遂宁市船山区河沙镇桂花村党支部书记曾元亮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款,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四川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