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浙江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盈一村原党委书记、经联社社长翁小勇占用农用地问题。翁小勇利用职务便利,将24亩土地出租,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翁小勇还多次收受请托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5.73万元。2017年1月,翁小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乐清市住建局东城管理所原副所长林张海收受财物问题。林张海利用职务便利,对请托人违章建房予以关照,并收受财物共计23.58万元。2016年12月,林张海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浙江省纪委)

  安徽省

  安徽省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濉溪县韩村镇马店村庙西东村干部吴广会挪用集体资金问题。吴广会私自挪用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20万元,交给他人用于资金周转,从2013年4月直到2016年才归还。吴广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明光市管店镇凤山村村委会主任王志堂骗取专项资金问题。王志堂利用职务便利,以重复申报、虚假验收等方式,骗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专项资金28.5万元。王志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太平村套取良种补贴及涉农资金问题。该村以村民名义,虚构补贴田亩数,套取良种补贴及其他涉农资金共计34万余元。村党支部原书记许承先、村委会主任夏长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吴洋标、原副书记张召敏、村妇联主任王爱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芜湖县花桥镇隆兴村党总支书记陶绍喜、村委会主任贾良民违规套取财政奖补资金等问题。2人商议采取重复申报方式,套取“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7万余元,用于非生产性支出;该村有多项工程、采购未履行招标、审计手续。2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5。歙县上丰乡溪源村党总支委员宋瑞生套取并占有退耕还林和公益林补助款问题。宋瑞生以多报退耕还林和公益林面积方式,违规多领补助款共计7973.99元。宋瑞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追缴。(安徽省纪委)

  福建省

  福建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福鼎市点头镇举州村党支部书记李宗田违规套取复垦补偿款问题。李宗田利用工作便利,采取弄虚作假方式,套取旧村复垦补偿款9175元,用于个人开支;后其将套取款项全部退回村委会账户。2016年12月,李宗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2。顺昌县大干镇武坊村党支部委员兼文书傅杨义优亲厚友问题。傅杨义在家庭户低保资格审核时,未组织人员入户调查,直接在有关材料上审核签名,使其妹傅某某一户3人顺利通过2016年度低保资格审核,享受低保补助。2016年3月,因不符合标准,傅某某被民政部门取消低保户资格。2017年1月,傅杨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福建省纪委)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庐山市温泉镇新塘坂村党支部委员熊斌侵吞扶贫及项目资金等问题。熊斌伙同他人侵吞扶贫及项目资金43.614万元,个人分得7.238万元;伙同他人侵占集体资金1万元,个人分得1670元。2016年12月,熊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抚州市临川区高坪镇爪石村村委会主任胡海华套取国家资金问题。胡海华利用职权,虚报套取退耕还林项目款共计1.3755万元;骗取退耕还林补贴共计1.965万元;帮助亲戚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贴4500元。2016年12月,胡海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街道办事处樊家窝村党支部原书记孙启军收受服务对象轿车问题。2015年8月,孙启军利用职务便利,在为企业申报棚户区改造项目过程中,收受企业轿车一辆。孙启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2。荣成市畜牧兽医局原副主任科员岳福建收受畜牧养殖户钱款等问题。岳福建利用职务便利,两次收受畜牧养殖户共6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5年10月,岳福建利用职务便利,向一畜牧养殖户索取3万元,用于支付其旅游等费用。岳福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追究刑事责任。

  3。金乡县人民医院总务科工作人员孙承伟骗取医保基金问题。2015年10月,孙承伟通过制作虚假病例、发票、费用清单等方式,伪造家属住院费用5.08万元;11月,其骗取医保基金2.92万元。孙承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南阳市高新区百里奚街道原社保协办员李建波截留养老保险金问题。李建波利用职务便利,截留5名社区参保人员上缴的养老保险金,并采取修改参保人员交款金额、制作假账等手段,套取养老保险金59.25万元。2016年10月,李建波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平舆县残联原理事长麻武林违规办理残疾证问题。麻武林违规办理残疾证152份,其中61人持证申请骗取危房改造资金62万元,导致国家资金流失,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12月,麻武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赤壁市低保局党支部原书记徐必义等对低保动态管理工作失职问题。赤壁市低保局工作人员宋云志、李磊平在低保动态管理审批过程中,审核检查不细不实,把关不严,导致将1161名已故或有车有房人员列入低保对象,发放金额400余万元;该局开展专项清理后,仍有82名“错保”人员未进行整改,涉及低保金合计70万余元,宋云志对其中60人负责,李磊平对其中22人负责。徐必义作为低保局主要领导,在全市低保动态管理审批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把关不严,对发生“错保”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徐必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宋云志、李磊平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洋县毛李镇民政办套取民政优待金问题。该办工作人员使用已故优抚对象存折套取优待金24万余元,用于单位支出。该办主任张良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湖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