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万勤 通讯员张冰峰 李洁)昨天武汉晚报记者获悉,江夏区检察院起诉的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如期宣判,包工头崔某获刑一年九个月。
2012年至2013年初,崔某雇佣务工人员刘某某等人负责江夏区庙山开发区向阳村还建楼工地、肖柞坊工地等项目施工,2013年2月6日,崔某在领到工程结算款后失去联系,而刘某某等9人正急于拿到工资回家过年。获知此事后,江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崔某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崔某半个月内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由于崔某逃匿,《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崔某位于万州区的家中。
可崔某依然拒不现身。2014年1月,江夏区公安分局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崔某列为网上逃犯。2016年初,崔某在辽宁省沈阳市被抓获归案。
由于该案时间跨度长、涉案人员多,存在相关证据缺失的情况,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带来了挑战。在案件审查期间,检察官两次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检察官的指导下,侦查人员找到三年前涉案工程的工作人员以及分散在各地的受害人,将崔某欠下每一笔工资的事实进行了重新梳理。经缜密审查,最终确定崔某拖欠刘某某等9名务工人员工资共计人民币255236元。
崔某除了要全额支付拖欠的工资及利息外,还将遭受长达一年九个月的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