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晚上7点左右,在长沙岳麓区枫林路与麓松路交会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白色大众小车在右拐时撞上一辆共享自行车,骑车女子被撞倒在地。3日,记者了解到,该女子正在医院治疗。

  4月3日上午11点左右,在岳麓区航天医院五官科,记者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小雨,由于摔倒时小雨是脸部着地,因此右眼眶有些淤青,右脸也有些擦痕。母亲伍女士介绍,小雨受伤最严重的地方是嘴部,“她现在说不出话,有两颗牙齿被撞掉了,嘴里还缝了几针。”

  伍女士介绍,小雨今年19岁,目前在高新区一家公司做文员,以往小雨都是乘坐公交上下班,但公司前两天搬迁,离小雨租住的地方很近,伍女士推测,小雨因此选择骑共享自行车回家。4月2日晚8点左右,正在郴州的伍女士接到电话得知女儿被撞,她便赶到长沙,确认小雨没有生命危险后,她才放下心来。“他们(白色小车车主)还蛮好的,事发后他们打电话通知了我,又在医院陪护,医药费也付了。”伍女士称,目前她正在等待交警部门最后的处理结果。

  3日中午,记者联系到白色小车车主刘女士,“开车的是我男朋友,当时车右拐时,与自行车相撞。”刘女士介绍,当时自行车是逆行而来,两车相撞后,发现自行车主匍匐在地,她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

  交警赶到后,刘女士男友李先生配合调查,她则将伤者扶上急救车,一同前往医院。刘女士介绍,当时李先生是从麓松路北往南方向行驶,右拐上了枫林路,而小雨则是从枫林路由东往西方向逆行而来。两车正是在路口交会处发生了碰撞,事发后,刘女士已为小雨交付了4000多元的治疗费用。

  3日下午2点,记者来到事发现场,发现事发路段没有施划非机动车道,但在路旁立有一块交通指示牌,上面注明非机动车右侧通行。记者在路口观察发现,该路段仍有不少骑自行车的车主有逆行、乱闯红灯等行为。(记者 陈诗娴)

  请问你做好了“共享”的准备吗

  本报长沙讯4月3日上午,在岳麓山东门,岳麓交警大队六中队开展规范共享自行车摆放和行驶宣传活动。上午10点半,岳麓区交警大队六中队民警来到岳麓山东门,清理停在机动车道上的共享自行车,并对不按交通规则骑行的市民进行劝导。

  “清明小长假期间,很多市民选择骑自行车进入岳麓山、橘子洲等景区,但部分市民骑自行车时逆行,车辆随意摆放,极大地影响了他人的出行,且存在安全隐患。”六中队民警徐成介绍,随着共享自行车的普及,绿色出行已成为不少市民的出行选择,但自行车乱停放现象愈发严重。

  “骑共享自行车应注意,在划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骑车时,应当走非机动车道,不得逆行,与相邻行驶的非机动车要保持安全距离,在与行人混行的道路上要避让行人;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要在距右侧道路边缘不超过1.5米的范围内通行,注意安全;停放自行车时,要停放在路边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位置,尤其不能停放在盲道、消防通道等特殊位置。”徐成说。

  徐成提醒,共享自行车作为非机动车的一种,在使用中同样要遵守交通法规,骑行时有交通违法行为也会受罚。在行驶时不能闯红灯、逆行或驶入机动车道。(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