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广西醉驾肇事致2死3伤受审 当庭落泪忏悔

图为庭审现场。 林馨 摄图为庭审现场。 林馨 摄

  中新网8月22日电 (林馨 吴漩漩)广西柳州市城中区人民法院22日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一女子醉驾超速肇事致2人死亡3人受伤,庭审中落泪忏悔。

  据公诉机关指控,胡某27岁,湖北省监利县人。2019年3月3日1时许,胡某醉酒驾驶车牌号为桂BVU300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沿柳州市城中区文昌大桥由东往西行驶至桥面中段时越过桥面双实线,适遇被害人韦某驾驶车牌号为桂BYW692北京现代牌小轿车,搭乘被害人李某、邓某、宾某、文某对向行驶至此。而后发生两车前部对向碰撞,被害人韦某、李某当场死亡,被害人邓某、宾某、文某和被告人胡某本人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鉴定,被告人胡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67mg/100ml,被害人邓某本次损伤评定为重伤二级,被害人宾某、文某本次损伤暂评定为轻伤一级。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被告人胡某对本次道路交通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2人死亡、1人重伤、2人暂定为轻伤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以上,6年3个月以下。

  胡某辩护人在法庭上表示,事发后,胡某已向事故中死者的家属赔偿丧葬费。胡某和家人已筹措10万元赔偿款,庭后会继续赔偿被害人家庭的部分损失。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胡某倩没有异议并当庭认罪。庭审中,胡某落泪忏悔,表示由个人的过失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伤害,向事故死伤者及他们的家属表示道歉。希望法庭能对其从轻判处,她会在服刑期满后努力赔偿被害人及其家属的其他损失。

  本案待合议庭评议后择日宣判。(完)

  责任编辑:陈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