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湖改江”重塑供水格局
宗关水厂,是1906年7月24日获准立案的。这一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以“中国主权”为由,拒绝了洋商独揽汉口水电的要求,批准当时久负盛名的江浙商人宋炜臣等人的禀请,允其承办汉口既济水电公司。
1909年9月4日,宗关水厂通告出水,日产2.3万立方米。一个月后,一代重臣张之洞去世。
武昌的自来水厂建设与供水,要晚于汉口25年。1931年,国立武汉大学为解决校区师生用水,兴建了简易自来水厂,日供水量1000立方米,这也就是东湖自来水厂的前身。1934年,湖北省建设厅又在原麻布局旧址兴建了武昌临时水厂,日制水能力50万加仑,如今是长江大桥下的平湖门水厂。
汉阳在解放前一直没有自来水,直到1953年才着手筹建汉阳水厂。
这其实就是今天武汉三镇供水的基本格局,并沿用几乎整整一个世纪。
2004年12月31日以前,武汉三镇供水源仍分别来自长江、汉江及东湖。
武汉水务集团水质监测中心副主任周丕全介绍,汉江、长江全年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水体限值,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要求。但东湖缺少自净能力,对此我省进行了长达18年的“湖改江”供水工程。
1985年11月2日,湖北省委、省政府批转《关于解决高等学校急需解决的若干实际问题的讨论纪要》,决定“扩建以长江水为水源的余家头水厂和白沙洲水厂,逐步取代以东湖水为水源的东湖水厂和团山水厂”。1987年5月20日,相关工程启动。2004年12月31日,武汉市增加了以长江水为水源的90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武昌高校周边40万群众结束了饮用东湖水的历史。这就是浩大的“湖改江”工程。
目前,按照武汉三镇版图,汉阳有三大水厂,分别是琴断口、国棉和沌口水厂,其中,前两者从汉江取水,沌口从长江取水。琴断口和国棉水厂主要负责汉阳老城区供水,沌口水厂负责武汉经济开发区供水。
汉口板块有白鹤嘴、宗关和堤角三大水厂,其中,白鹤嘴、宗关水厂从汉江取水,堤角水厂取水长江。白鹤嘴水厂主要供给硚口区,宗关水厂则是负责整个江汉区及硚口区、江岸区部分地区的供水。堤角水厂则只负责江岸区的一部分。
武昌方面,有白沙洲、平湖门、余家头和青山水厂,四大水厂均从长江取水。白沙洲水厂负责东湖高新、洪山区,平湖门则负责老武昌城区,而余家头水厂主要负责徐东片区的供水。青山水厂负责整个青山和红钢城地区。
其中前9座都属于武汉水务集团所有,日综合供水能力337万立方米,拥有供水管网6757公里,供水服务面积732平方公里,综合供水能力在全国供水行业居第三位。青山水厂为武钢所建。除此之外,黄陂、新洲、江夏等远城区的供水,由各区水厂自行负责。
长江与汉江水源,哪个更干净?周丕全说,这不是绝对的。
长江流量大,自净能力高于汉江,一般来说,武汉江段的长江水源,要优于汉江。但随着季节变化,在秋汛期,汉江来水丰富,此时汉江水质或又高于长江。
3.暗访水源地隐患犹存
省环保厅下属的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每个月对武汉各水厂进行监测,从相关数据看,取水口水质均为达标。
但是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长期横行,屡禁不止,给供水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
今年4月23日下午16时34分,汉江武汉段白鹤嘴水厂因取水点氨氮超标停产;19时30分,上游东西湖区的余氏墩水厂停产;次日16时10分,汉江沿线水厂才全面恢复生产。直到28日零时,武汉相关部门才决定终止应急响应,恢复常态运行。
根据省环保厅通报,造成本次氨氮超标的主因,是上游的汉川闸和汉川泵站闸排放渍水。
而有种观点认为,此次事故主要是汉川闸和汉川泵站闸排放长期积累渍水时,没有掌握好节奏。换句话说,两闸若均匀小批量排放渍水,氨氮就不会超标。若这种观点是真实的,就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氨氮主要来自于生活污水,汉川闸和汉川泵站闸之下并无污水处理设施,也就是说,这些生活污水,最终必须排放到汉江,只是在“均匀”排放中,我们无法察觉或直接感知到,而“均匀”地消费着这些氨氮!
此次事件,距曾在舆论场中引起轩然大波的兰州自来水苯污染事件仅隔了10余天。尽管,武汉市政府的及时应对使舆论态度相对缓和,但公众对水污染防治、监管的担忧却挥之难去。
2008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规定了饮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体保护要求,饮用水源保护区一般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增设准保护区。如一般河流型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不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一级保护区内,禁止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2011年,省政府批准了《湖北省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对全省140个县城以上集中式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科学划定,提出了管理要求。
5月28日至5月30日,记者先后前往白沙洲、沌口和宗关水厂取水口实地探访发现,除了宗关取水口有保安值守,其他两处无人看管。
在白沙洲取水口的取水船附近,虽立有“加强水源地管理,严惩破坏环境者”的标志牌,但上游约800米左右,就有采砂船作业。下游百余米处,同样有采砂船作业。
沌口取水船附近,陆域整治情况良好,无明显生活垃圾,江岸坡道也进行了处理。在一级保护区内,按照规定有明显警示牌。不过,在取水口下游100米外却是“武汉港沌口汽车滚装码头”,沿岸大堤上停着十余辆重载卡车。
尽管有各级法规,但是水源地有法不依的情况仍然严重。我们通过网络检索发现这样奇怪的现象——
2009年6月13日,长江商报报道了《武汉14个饮用水源地附近被污染》。到2012年3月22日,长江日报报道称,《武汉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明年全关》。但时隔近两年,今年1月16日,湖北网络广播电视台的报道又说,“武汉:保饮水安全,水源地保护区排污口今年全关”。在媒体的报道中可以看到,这些污水口的关闭时间一再被“推移”。武汉水源地排污口治理依然形势紧迫。
记者就探访的情况采访了省环保厅污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几年来的监管评估看,我省集中饮用水水源地还存在四个方面的不足。首先,绝大多数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沿江沿河分布,属开放性水源地,沿江沿河工业分布较多,同时交通运输频繁,风险源较多,管理难度大;其次,水源地水质监测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人员、设备、经费还不能完全满足水源地日常监管的要求;再次,预警体系不够完善,流域的自动预警监测体系还不完备,上下游协同机制还不健全。最后,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整治难度大,对于保护区内历史遗留的码头或排污口,涉及多方面,需要各级主管部门共同推动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