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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禁铝令”出台了,监管在哪儿?

来源:现代快报2014年7月2日【评论0条】字号:T|T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规定,从7月1日开始,馒头、发糕等面制品不能添加含铝膨松剂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也就是俗称的“明矾”,复合型膨松剂(即泡打粉)的主要成分也是上述两种物质。膨化食品中,不再允许使用任何含铝食品添加剂。

  专家表示,铝具有聚集性,一经吸收后会进入体内大部分器官,主要大量积聚于骨骼,对大脑和肾脏也有损害。此外,铝超标对儿童的影响更大,不仅影响儿童骨骼的生长,还会引起婴幼儿的神经发育受损导致智力发育障碍。 综合

  侯派三叔:制定相关惩罚措施才是王道,否则都是一纸空文。

  ymg148:现在的油条不仅加明矾,还加洗衣粉呢。

  野村夫19851024:到处都在用,能查得完吗?

  山东网友:严查生产商,高额奖励举报人。

  江苏网友:关键是这个添加剂怎么可以随便买到呢。

  金城日记:任何事物,都是在认识中提高的,现在禁止,也为时不晚。

  江苏南瓜:禁用的东西多了去了,关键是谁去监督。

  四川网友:要监督有力才是硬道理!

  匿名网友:实在想不明白,为何馒头禁用,而油条却可以用。

  吾揽天下:有用吗? 明文不让干的事情,干的还少吗!

  桃李无言亦有言:不准不等于不加,监管在哪儿?

  北京网友:比法律法规更重要的是,违反后的处罚措施及能不能保证违法必纠。

  北京网友:只禁不止。

  综合新浪网

  禁用明矾,地方需出台监管细则

  南京工业大学副教授张治宇:卫计委等国家五部委,对馒头等禁用明矾,只是出台了意见性规范,但是违反者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并没有明确。舆论质疑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可以理解。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做馒头、发糕的多为个体摊贩,而对于这些小摊贩的食品卫生安全监管,权力在省一级地方政府。遵照现有行政体系,吊销摊贩食品许可的处罚,相关部委并没有权力作出,但是国务院授权可由省一级地方政府实施。比如对馒头等禁用明矾的规定,各地省一级人大,可以根据五部委指导意见,出台执法性的法规细则,明确监管部门和查处措施。确保馒头等面制品的安全,确保广发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难点和关键是管好个体摊贩,这就需要地方政府有所作为,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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