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8月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冯国栋、许凤)日前媒体曝光,武汉有超市销售的大米中含未标识的转基因成分,引发社会关注。目前我国尚未批准水稻转基因商业化种植,这些转基因水稻是如何流入农户大田,最终流向百姓餐桌的?记者为此展开调查。
转基因稻苗受农户热捧
日前,记者在武汉市江夏区采访了解到,当地10多亩正在大田生长的转基因水稻已于7月30日被集中销毁。当地有农户告诉记者,这处水稻田是几家农户联合种植的,秧苗是抗虫稻,也就是含有转基因成分的BT63稻苗。
据了解,BT63转基因水稻是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的专利,1999年研制成功,2009年获得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但未得到商业化种植许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转基因作物在没有获得商业化种植许可之前,不允许被商业化种植。
尽管如此,这种水稻因其突出抗虫性受到农户热捧。接受采访的几位农户表示,种一亩普通水稻毛收入只有1000多块钱,抗虫稻能抗螟虫,能节省至少200元的农药费和打药人工费。稻种是从熟人途径购买的,一般外人买不到,也没有收据和发票。
转基因水稻混入超市
记者调查发现,转基因水稻在稻田收割后直接混入了大米加工厂。在位于武汉城乡接合部的滠口街水稻销售公司,一位经理介绍说,工厂无法检测收来的大米是否为转基因产品,检测标准也只有GB1354—2009标准,只是对大米的一些物理性指标进行检测,然后包装出厂,流向市场。记者在一份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出具的检验报告上看到,检测内容包括水分度、碎米、铅含量等,并没有针对转基因的检测。
中国农业科学院油料作物研究所副研究员吴刚表示,对转基因植物的检测可分为定性检测法和定量检测法等,但这些方法需要专门仪器设备和科研人员,从目前条件看,多数粮食收购点还不具备自行检测的能力。
按照农业部5月27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主体。研发单位和研发人是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据了解,武汉超市转基因大米被曝光后,武汉市委市政府以及湖北省农业厅已展开调查,一旦发现含有转基因成分的种子或大米,将立即封存下架。相关部门表示,正在进行追根溯源调查,但是由于转基因大米的检查需送到实验部门进行检测,调查结果仍需时日才能公布。
转基因大米在武汉引发一定恐慌,有的消费者甚至自带米饭到餐馆进餐。记者从武汉网点较多的中百仓储和武商量贩了解到,两天来大米销量较平日至少降8成。在武昌区东亭路上的中百仓储,记者蹲点一小时,发现没有消费者购买大米。采访中,一些市民呼吁加强监管,保障知情权。市民王女士说:“我不反对转基因本身,只反对剥夺知情权。应该让群众自己选择到底吃不吃转基因食品。”
转基因水稻的泄漏源头在哪?BT63转基因水稻研究牵头人、中科院院士、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教授张启发表示,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对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并没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种子公司可以很容易地拿到BT63转基因抗虫稻种,然后自行育种流入市场。
一位知情的科研人员告诉记者,不能完全排除转基因水稻从科研机构流向大田的可能。他说,新品种从批准种植到大面积推广,要用比较长的时间。在新品种还没有被批之前就流入市场,建立产供销一条龙,不仅在未批之前就有经济效益,而且在批准之后可通过收专利费合作方式迅速占领市场。
目前湖北省和武汉市有关部门正在追查非法商业化转基因稻种的来源。
转基因水稻管理仍存多重漏洞
不仅在武汉,其他地区近年也被曝出转基因水稻流向餐桌的事件。在欧盟食品和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通报里,仅2013年中国出口欧盟的水稻制品中就有25次被查出含有转基因成分。专家指出,禁止转基因水稻非法种植在源头、种植和销售等方面存在监管漏洞: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教授刘旭霞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规定种子经营实行许可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的规定经营种子。但法律对基层种子销售点未作出严格限制条件,导致大量不完全具备专业技术知识和赔偿能力的经营者开办种子销售店。这就给某些善于钻法律空子的个体商贩提供了机会和空间,造成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市场的混乱,也使得转基因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测、查处难度增大。
专家指出,我国尚未建立上下统一的、专业的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多数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没有经过基本的农业知识培训和法律素质培养,而种子执法需要的不仅仅是种子法律知识,更多的是种子质量标准、技术规程甚至一些检验仪器的使用等专业知识。
2002年,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制定了首批标识目录,对5类17种转基因产品进行强制标识,其他转基因农产品自愿标识。专家指出,转基因食品除包装食品中有部分要求标注以外,目前国内的餐饮企业提供的产品并没有纳入转基因标注范畴,国家还没有制定标准,需要有关单位进行研究和制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