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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炒作“非转基因”卖点违反广告法

来源:新京报2014年10月15日【评论0条】字号:T|T

  近日,农业部向国家工商总局发函,商请要求加强对涉及转基因广告的管理。10月9日,央视广告部门官微称禁止对非转基因广告使用“更健康、更安全”等误导性广告词。

  前日,农业部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对媒体称,把“非转基因”作为卖点炒作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规。

  无转基因作物品种广告禁用“非转基因”

  10月9日,央视广告经营管理中心官微发布消息称,将对涉及转基因、非转基因的产品广告加强审查,其中,在我国和全球均无转基因品种商业化种植的作物如水稻、花生及其加工品的广告,禁止使用非转基因广告词;对已有转基因品种商业化种植的大豆、油菜等产品及其加工品广告,除按规定收取证明材料外,禁止使用非转基因效果的词语,如更健康、更安全等误导性广告词。

  该官微称,此举是因为农业部向国家工商总局发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商请对涉及转基因广告加强管理的函》,国家工商总局将加强对非转基因广告的监督审查工作。

  记者获悉,农业部近期的确向国家工商总局发函,商请加强对涉转基因产品广告的管理,但该函为内部公文,并未公开。

  “非转基因”为卖点加剧了公众恐慌

  前日,农业部总经济师、新闻发言人毕美家对媒体表示,有的企业利用部分消费者对转基因技术的认知欠缺和焦虑心理,把“非转基因”作为卖点加以炒作的做法实是商业包装,不仅违反了广告法等相关法规,导致行业竞争的无序,还加剧了公众对于转基因技术的恐慌情绪。

  毕美家称,转基因和非转基因商战的背后,是企业的利益之争,与转基因食品安全性并无本质关联。

  ■ 说法

  应改进“非转基因”标示制度

  专家表示,当前市面上多数粮油企业曾涉转基因诱导性广告

  国家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委员,中国农科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原所长黄大昉表示,目前存在用“非转基因”作为卖点进行炒作和虚假宣传的产品,主要集中在粮油广告上。

  黄大昉称,有一些产品,比如花生油,本身和转基因作物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全球都没有转基因花生,这种情况下还依然打着“非转基因”的广告,就形成了不正当竞争,“这样的广告应取缔。”

  常年关注涉转基因广告不正当竞争的京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少华表示,央视此举针对两类广告,一类是和转基因作物没有任何关系的产品如花生油、葵花籽油等,此类产品广告中使用“非转基因”一词就会对其他企业造成不正当竞争。

  王少华介绍,另一类则是原料中有转基因,也存在非转基因作物的产品,这种情况下使用了“更健康、更安全”等误导性词语,也形成了虚假宣传。

  王少华称,据其观察,目前市场上大多品牌的粮油企业,都曾或还在进行涉转基因的诱导性广告。而这些诱导性广告违反了《广告法》和《不正当竞争法》。

  此外,黄大昉表示,国家目前对大豆等主要作物实施“零容忍”原则,即只有百分之百无转基因成分才能标示为“非转基因”。

  黄大昉称,目前国际上标示制度都存在很多争议和讨论,我国也应进一步改进标示制度。 新京报记者 金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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