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舜尧)昨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原则通过《武汉市湖泊公园建设实施方案》,该市166个湖泊将建成形态不一的“湖泊公园”。
根据方案,166个湖泊公园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而是根据各个湖泊自身的情况来制定,总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其中,武汉市中心城区和新城区集中建设区域内的76个湖泊绿地建设为城市湖泊公园,类似于江汉区北湖、武昌区外沙湖、汉阳区月湖,成为城市居民日常休闲的场所。
此外,位于生态控制线区域内的50个湖泊绿地建设为郊野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内的40个湖泊绿地不加以建设,而是以保持原生自然状态、禁止乱搭乱建为主。
这些公湖泊园建设的范围,即已经过武汉市政府审批的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中的“绿线”范围(绿化控制线),今年内,166个湖泊“三线一路”将全部完成规划并报武汉市政府批准。
为做好这项工作,武汉市拟将湖泊公园建设列入该市绩效考核内容,建设的主体主要是湖泊属地所在的城区(包括开发区、化工区等功能区)。但为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方案也提出,允许通过湖泊公园冠名、拍卖广告权等办法,动员社会单位、企业投入资金到湖泊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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