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王晟)年仅18岁的李某某在夜店门口认识了刑满释放人员原某,她深夜搭乘原某的汽车,结果惨遭强奸。日前,原某因涉嫌强奸被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原某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之前因偷窥女厕所被行政拘留多次,屡教不改,后因犯强奸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今年8月的一天傍晚,刑满释放不久的他在夜店门口闲逛,看到李某某后主动搭讪。不谙世事的李某某被原某假装出来的礼貌举止所迷惑,与原某互相加了微信号并保持联系。

  四天后,原某得知李某某晚上9点钟要参加同学的生日聚会,于是主动提出可顺道开车接送李某某。警惕性不高的李某某答应了原某的请求。当晚,经过精心打扮的李某某坐进了原某的车去参加聚会。原某见李某某穿着暴露,又想到夜深人静且李某某孤身一人,于是起了歹念,偷偷将车开到偏僻路边,锁死车门后在车中殴打辱骂李某某,最终孤立无援的李某某惨遭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