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2016年2月,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小学校长刘胜,经该校工会主席、后勤主任邱晓红提议,委托学校食堂菜品供货方以提供食材的名义,购买购物卡发放给全校在职在编职工,分两次在食堂费用中予以列支。2015年6月,刘胜在操办母亲丧事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品礼金。刘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邱晓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该校党支部书记何文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6年5月,武汉市汉阳区环境监察大队主任科员、党支部书记李翔,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随后,又先后四次收受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6年9月至12月间,武汉市东西湖区慈惠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公室主任周凯庭利用职务之便,指使机关食堂负责人兼报账员张承峰、食堂采购员张红兵,以组织机关党支部学习活动用餐的名义,伪造单据,套取餐费用于支付周凯庭个人吃喝。周凯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4.2017年5月,武汉市新洲区阳逻园区办企业服务科主任科员朱金生,违规操办儿子婚宴,先后两次宴请非亲属人员,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